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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5)

邓小平出访美国遭遇意外麻烦

1979 年l 月。华盛顿。

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里程碑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邓小平率领中国政府高级代表团访问美国。当时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受到了外交史上极为罕见的破格接待——由美国总统举行正式的欢迎仪式并且鸣礼炮十九响。显然,中美双方都认为这次访问的成果对两个国家及全世界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

鉴于两个国家长期以来的相互敌视及价值观念上的巨大差异,为了使访问取得圆满成功,双方都准备作出必要的妥协。在这种妥协的基础上,达成一系列双边合作的协议。

然而,美国在版权问题上绝不妥协。

中国国家科委主任方毅与美国能源部长施莱辛格,面对面坐在长条形谈判桌的两侧。关于签订《中美高能物理协定》的谈判突然陷入僵局。这种僵局,源于美方提出的一个强硬的字眼儿——版权。

中方代表对此十分陌生。

“中国目前没有版权法。”

“既然贵国没有版权法,就应当按照国际版权公约的标准对美国人的版权进行保护。”

国际版权公约?对中方谈判代表来说,这又是一个新概念。但是,他们从谈判的气氛中已经强烈地感受到,版权是个很大很大的问题,对中国的对外开放至关重要。

中方代表没有拒绝版权保护。但在签订协定的时候建议增加一个“保留条款”,即如何保护版权,需要双方专家再行谈判。这个“保留条款”,成为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历史性开端。邓小平举起酒杯,与卡特总统的酒杯碰在一起。他们庆贺中美两国跨越了历史鸿沟。同时,中国人也应庆贺跨越了版权的关隘。

半年后,美国商务部长飞抵北京,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美方毫不妥协地要求,把双方互相保护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列入这项协定的正式条款。并威胁说,如果没有这个条款,美国将拒绝签订这项协定。

中方谈判代表又一次强烈地感受到版权这个字眼儿的关键意义。对外开放的中国,面对的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发达的世界。我们必须作出让步。让出这一步,是为了跨出更大的一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抉择。

中国人决定保护版权的时候,对版权究竟是什么东西,当时并不十分清楚。不要说参加谈判的外交人员,即使在与版权有着密切关系的中国出版界,也没人能把它说得明白。

国家出版局代局长陈翰伯这天找到被人誉为“百科全书”的汪衡,询问版权问题。

汪衡博学多识,通晓多国语言,但对版权究竟是怎么回事,一时也讲不清楚。

陈翰伯说:“你是否研究一下版权,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洋人都找上门来了。”

当时,中国出版界与国外出版界的接触刚刚开始。无论是外国出版代表团访华,还是中国出版代表团出访,都碰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外国人在这个问题上颐指气使,对中国人指手划脚:“你们随意翻译我国的出版物,不尊重版权,是海盗行为!”对此,我们常常无言以对。英国等国家还专门为此发来了备忘录。这种情况,使中国出版界的对外交流以至国家的整个对外文化交流都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汪衡立刻将全副精力投入版权研究。然而,他手头上没有关于版权的任何资料,出版局没有,其他有关部门也没有。在首都图书馆,他在浩瀚书海中寻觅,竟查不到一本有关版权的图书。最后,他来到北京图书馆,翻遍了所有图书目录,这才在一个叫作“联合国组”的地方,翻到了《世界版权公约》英文版。联合国每年都赠送我们一些资料,这些资料摞在一起已有几吨重,上面落满了灰尘,显然没有任何人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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