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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們再來看渡輪上那具偷天換日的屍體。那具屍體之所以讓所有人深信是伍德,關鍵在於一條腿上的醒目傷疤和頭上的紅髮,至於其他部分則損毀得太厲害而無法作為辨識身份之用。而我們曉得伍德是一頭紅髮,且根據司機吉尼斯的證詞,伍德腿上的確有這麼一道長疤,完全吻合。然而,如果這具屍體不是伍德,那是什麼意思?我想,發色同為紅色可能是巧合,方便伍德利用,腿上的傷疤則不會那麼巧,必定是有意偽造的‐‐偽造的時間長達五年之久,在他才剛進入電車公司和吉尼斯成為搭檔一開始,他就有意讓吉尼斯看到這道長疤。他認準日後成為默霍克渡輪被害人身上兩樣是醒目的特徵‐‐發色和傷疤,從一開始就加以偽造,因此,等這具屍體破破爛爛地從河中撈起,誰都毫無疑問他認定是伍德。這也就是說,伍德計劃渡輪上這樁謀殺害最少已有五年之久,而渡輪這樁謀殺案其實是隆斯崔命案的下一個環扣。同理可證,隆斯崔命案的籌劃時間也至少五年,甚至更久。

「我們尚可歸納出另一個結論:渡輪謀殺案之前有人看到伍德上了船,而他既沒有真地被殺,後來又消失不見,我想,他有可能是在警方趕到前就偷溜下船,而更可能的是,他搖身變為另一個不相干的乘客,安然接受薩姆巡官的偵訊,再大搖大擺地離開……」

「依據我所知的事實,」布魯諾插嘴,「您認為較可能的那個答案是對的,他的確留在船上,這是史托普親口招供的,他扮成珠寶推銷商漢瑞&iddot;尼克森。」

「尼克森?哦?」雷恩說,「非常聰明,這個人其實應該成為演員‐‐他對裝扮成各種不同的人物,擁有極其了不起的天賦。我一直無法確知兇案過後,伍德究竟是否仍留在船上,現在聽你說他扮成推銷商尼克森,更讓我覺得謀殺的每一個細節都接得如此巧妙:尼克森是推銷商,隨身帶著和伍德拎上船一樣的廉價提包完全合情合理,因為伍德非帶這個提包上船不可,一方面他得攜帶事後扮成推銷商的必要行頭,一方面他更得攜帶殺人的必要兇器,而這個重擊被害人的兇器,事後可連同被害人的衣物沉入河中……的確聰明極了,一個巡遊四處的推銷商,他既不用交代明確的住址,在特殊的時候他避不見面亦合情合理,比方說如果警方發現他的行蹤不明,也會自動以他工作需要的理由作為解釋;尤有甚者,他殺人後仍保留手提袋,裡頭預先裝了廉價的珠寶飾物‐‐這時他已換好一身推銷商的衣著,把被害人的衣物連同殺人的鈍器沉入河中‐‐自自然然,毫無破綻。而且更細微的是,我記得,他還備有訂貨單,單子預先印了他推銷商的假名,也寫上他暫時落腳的租屋地址;此外,為了順利轉換成尼克森這身份,伍德特別去買了二手新手提袋,因為原有的舊手提袋有好幾個人見過,可能有哪處特徵被認出是伍德所有,如此換由推銷商尼克森帶下船,當場就穿幫了。因此,他考慮周到地故意先弄壞舊手提袋的把手部分,使每一環細節都完美無比。我不得不說,這個人什麼都想到了,甚至連萬一在警方趕到無法順利溜下船這情況,他都預留了極其聰明的退路。畢竟,他無法事先確定,在屍體扔下河中引起騷動之際,有沒有機會趁亂下船,在一個完美的謀殺計劃中,他得事先將這個風險消除乾淨。」

「雷恩先生,」薩姆說,「這是我有生以來所聽過最神奇準確的推理,我得實話實說‐‐一開始,我一直以為您嘴上吹噓,根本就腦袋空空,但這個‐‐老天啊,這樣的推理能力簡直就是神了。」

布魯諾舔舔嘴唇,「薩姆,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說法,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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