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雷恩深思著繼續說,「史托普這個人無與倫比的才華和膽識,一再讓我嘆服不已。記住,在這整個謀殺過程中,沒有激情、沒有衝動,甚至沒有一絲一毫的情感滲入其中,而是以長年鋼鐵般的意志力所凝鑄出的冷靜且精準無比的殺人罪行。這個人實在具備了偉大人物的所有條件。你們想想看他是如何進行第二樁謀殺案的,他必須以伍德的身份和柯治奇在頂層甲板碰面,誘他到角落,拿出手提袋中的鈍器重擊柯洛奇,再脫掉被害人的衣服,讓他換上自己的制服,然後從手提袋拿出另一套新裝束‐‐推銷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柯洛奇的衣服包著行兇的鈍器棄於河中。做完這些事還不算結束,他得冷靜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輪準備靠向威荷肯碼頭這準確的一刻,才將不醒人事的柯洛奇準確地丟向碼頭木樁處,讓船身和木樁的必然擦撞毀掉屍體,接著他還得神不知鬼不覺下到底層甲板,以推銷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里。這裡的每一個步驟都說明,此人不僅是個勇者,而且是個聰慧無比的思考者和策劃者。當然,更換衣服一事危險而耗時,而史托普卻簡單以四趟船程來解決,他用來完成謀殺案的時間,可能是前三趟船,包括擊倒柯洛奇、交換衣服及棄掉柯洛奇的衣物等等。他精確地選擇又漆黑又罩著濃霧的夜晚氣候;也精確地選擇這趟航程不遠的過河渡輪,乘客很少會上到頂層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謀殺環節都可慢條斯理來進行,事實上如果真有必要,他還大可來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荷肯碼頭岸上吹冷風。」
說到這裡,雷恩用手摸摸自己喉嚨,「我覺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沒多久前我還能毫不費力連續說上幾小時台詞……我們言歸正傳吧。」接下來,雷恩說的是,謀殺案發當晚稍後,他在西安格塢德威特家中找到那封史托普寄給德威特的威脅信,寄信的日期是幾星期前。說著,雷恩把信拿出來,交給眼前這兩人。
「當然,」他說,「在發現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決了這個案子,因此,對我而言,這封信出不出土其實無關緊要,畢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湯普森是同一人。
「但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此信卻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史托普的筆跡,和我記憶里看過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識別證上的簽名,完全一致。字跡吻合這個事實,我得再強調一次,對解決案情並不需要,僅僅是法庭審訊才成為重要物證。
「接下來,我面對的問題改成了:如何把我對本案的理解,轉化成法庭承認的實證。畢竟,知道伍德、史托普和湯普森三位一體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證明卻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於亞賀斯領事,從烏拉圭政府當局要來史托普指紋的電傳照片。逮住湯普森時,巡官,我要你馬上採下他的指紋,你也照做了,經過比對,湯普森的指紋果然和史托普的指紋照片完全吻合。就這樣,湯普森就是史托普這一點,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證物;而從筆跡的比較,又可證實伍德和史托普也是同一人,依據最基本的代數定理,湯普森自然也就等於伍德,在三位一體一事上完全得到證明。」
雷恩又精神昂揚地說下去:「但整個案子還有一些環節頗為松垮,比方說,史托普究竟如何安排他三個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湯普森‐‐能有效進行而不至於手忙腳亂,這一點我承認自己仍不得甚解。」
「關於這一點史托普也做了說明,」布魯諾說,「聽他說起來,並不像想像的那麼困難。 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時間是下午2點30分到10點30分;而湯普森部分,則是凌晨12點整到1點40分的短時服勤, 頗特殊的一樣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威荷肯,方便他上列車執勤時換裝變容;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