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年,元记当铺的元公子幸灾乐祸地道:「听说姓萧的跟苗疆“五神门”在鬼木崖上大战三百回合,人家的日月乌金轮可是难得一见的兵器,他的那把赤焰刀如今搁在我家装破铜烂铁的仓库里,他拿什么跟人家去拼个你死我活咧?」
第四年,老板娘以平静得不能再平静地口气叹息,「他果然出手了,这次能不能逢凶化吉,也只能看他的造化了,牟天仇死了也就死了,他早就不是夜枭的对手了,只是大名鼎鼎的“金风细雨楼”里那么多亡命之徒,居然也在一夜间给毁掉了,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她听得越多,越是担惊受怕。
她好怕,怕他有事。老板娘说,萧残夜为之卖命的“金风细雨楼”,乃是当今天天下最大的杀手集团,是一个比百鸟阁更加严密更加残酷无情的组织,不像后者仅为信阳侯一人所用。而金风细雨楼的楼主牟天仇,正是萧残夜的杀父仇人!
萧残夜的母亲,当年是荆湘第一美人席浣纱,这个带着传奇光环的女人,一生为三个男人所争夺。
荆湘的皇帝高廉,金风细雨楼楼主牟天仇,以及萧残夜的生父萧闻。
席浣纱十六岁入宫成为高廉后宫里的嫔妃,有一日溜出宫去游玩,居然与江湖剑客萧闻一见钟情,两人许下盟约私奔出逃,过了一段短暂的、神仙眷侣般的逍遥日子。在生下萧残夜后,母子俩又被高廉派去的大内手下抓回了荆湘国。
因此萧残夜随母自幼在荆湘国皇宫内长大,与如今的鸣凤绣庄主人凤栖梧有着金兰之义、手足之情。两人虽然身份不同,但感情就十分深厚。所以当凤栖梧决定抛开一切离开荆湘国时,一路上——遇到的无数困难危阻,全靠萧残夜舍命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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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当时的金风细雨楼已声名大振,牟天仇无意中看到席浣纱的画像,便对此恋恋不忘,更胆大包天潜入高廉皇宫内掳走美人儿,以至于萧闻闻讯一人一剑杀上金风细雨楼,最终惨死在牟天仇掌下,而席浣纱见爱人已死,生无可恋,跟着自尽。
在江湖上,生存的法则不外乎两种,一是依附敌人,二是杀掉敌人。
可那时萧残夜才十三岁,虽然自幼跟随荆湘国大内高手习武,但绝非是牟天仇的对手。
无力杀敌,只能依附。
以后的岁月里,那个十三岁的少年几乎把命都卖给了牟天仇,而一切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活下去、并且报仇雪恨的机会。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在那个人吃人的狼窝,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一小撮仇恨的火苗而丝毫没有被旁人察觉。
终于,又一个十二年过去了,心中那团小小的火苗以燎原之势,势如破竹般地吞噬掉了他的仇人。
每一次,当月青绫回忆起关于萧残夜的一切经历时,都会为他感到心疼。
这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他为了一个长久的目标,甘愿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受到了无法想像的苦难。这种能屈能伸的气魄,试问天下,又能有几个拥有?
她常常感动于他的故事,心疼他的遭遇。她多想再看一眼他,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可是,他也放刊就忘了她,忘了在遥远偏僻的乌龙镇里,有一个当年他救下的小孤女,被他安顿在这里,等他回来……
☆☆☆
深秋了,西山上的红叶如火一般燃烧,热烈奔放得如同故人的心。
镇上街道的两侧,树上的枯黄叶子被恼人的秋风卷起,刮落在地上,还来不及伤感于自己的命运,就被一双黑靴毫不客气地踩过、践踏,完全没有一丝伤春悲秋的怜惜之意。
黑靴的主人是个极高大魁梧的男人,三十左右的年纪,着一身靛蓝布衣,一张坚毅似铁的酷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