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同舟,姓“张”姓“李”的我给忘了,二十六七岁的样子,酒吧只是他的副业,其实他是一名很成功的广告策划人。我们认识是在他的前一个酒吧里,时间大概是3年前,那时朋友带我去他的酒吧喝酒,人也不多,只因为当时放的音乐是《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而我那时正狂热的着迷于鲍比 麦克菲林,我就拿出了笔记本,把声音调到最大声,放的曲目是麦克菲林整版人声配乐的《绿野仙踪》。笔记本的喇叭显然和酒吧音响不在一个级别上,但我却很满足,一起的朋友就骂我是神经病。可是过了一会招来了同舟,他问我放的是什么曲子,他告诉我他的新广告需要类似感觉的曲子,然后就海聊了一通,聊的过程中知道他是这的老板。最后,我们成了朋友。
我们仨没动地儿的喝了一打啤酒,聊的那叫一个开心啊,他们俩都是做创意工作的,所以聊的话题一拍即合,估计以后也能成为不错的哥们。在他们聊的时候,我小口呷着啤酒,眼睛盯着墙角的一张桌子,那是我和静每次来的“专属”座位。而现在那已经成为了历史。趁他们不注意,我把啤酒轻轻举高,冲着那个座位做出了一个干杯的姿势。。。
看看手腕上的表,已经11点多了,虽然不算晚,但酒肯定是喝不下去了,知道自己的酒量,如果再喝的话车就开不回家了。和同舟拥抱告别,我喜欢这种告别方式,当然对象只限于好朋友,并且女性除外。从酒吧出来,NONO决定打车回家,他知道我也没少喝,让我早回家休息。我回头看了看这个酒吧的招牌,笑了笑。记得同舟说给这个酒吧起名的思路:什么是现代人除了吃饭必须去的地方呢?于是两个字赫然立在酒吧门口的招牌上——厕所!
6。熬夜
开车在回家的公路上,把车上的收音机声音调的很大,让电台里的女主播磁性又略带*的声音装满整个车内空间。点上一颗烟,把车窗降下一道小缝,立起外套的衣领,即便车内的暖风很暖,但从车窗的外吹进来冬夜的风依旧寒冷。父母的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和空气好的环境,所以选择到离市区还有30多公里的生态区里居住,我平时在北京工作,每周末回来和他们过周末。说是一起一起过周末,只是在一起陪他们吃吃饭,剩余的时间不是不是钻进书房写稿子、修照片,就是出去和一群朋友没完没了的聚会、活动。想想也觉得挺亏欠他们老两口的。好在他们身体都很健康,也非常开通。在工作和生活上担任的角色永远是指引者,而不是指挥官。我认为这是做儿女莫大的幸福。
到家后,父母屋子里的灯已经关上了,知道他们已经睡了。我蹑手蹑脚的把包放进书房,然后进卧室*服准备去洗澡。当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没有进房间睡觉,而是习惯的推开了书房的门,打开了电脑。等待启动的时候,发现桌边有一杯热咖啡,我知道是妈妈知道我回来了,在我洗澡的时候给我冲的,提前放到书房里。。。哎,知子莫如母啊。
看了看邮箱,没有什么新的邮件。于是开始了今夜的主要工作——为“天使”修照片。原本打算明天是周日,今晚好好睡一觉,明早睡醒了再修。可那笑容和那双眼睛,已经整晚的在我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浮现,所以决定今天无论多晚,也要给她把照片修出来。然后尽快约她,和她再次见面。。。想到这,竟然高兴的笑了出来。
窗外,静谧的夜。无尽的夜空上挂着不满的月,周围洒满琐碎的星。星月下延河的小路旁,暗黄的矮灯,发出暖暖的光亮,让人不禁想起:“林院生夜色,西廊上纱灯”的名句。
我却没有更多的时间去赏夜,而是坐在书房里,对着电脑,仔细的欣赏一张张她的照片,我不敢动手去修整它,因为我怕一次不经意的修改会破坏照片原有的意境。。。于是我简单的调了调色彩,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