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您的忠實粉絲,您看……可不可以饒了他們這一次?&rdo;
帝臨說:&ldo;不可以。&rdo;
&ldo;大家都是干律師這行的,何必嘛,得饒人處且饒人,多交個朋友多條路嘛!&rdo;
帝臨說:&ldo;我現在的身份是江姿的代理律師。你們之間的合作,與我無關。&rdo;
&ldo;這……&rdo;
&ldo;好了小老弟!&rdo;周博嶼一手搭在對方律師肩膀上,好心勸道:&ldo;他們欺負的可是他的女人,噓,這事兒要不是看在lg投我的面子上,哪有這麼簡單?知足吧您嘞!啊。&rdo;
江姿盤腿坐在飄窗上,腳邊放著台計算器。
&ldo;歸零……歸歸歸零。&rdo;
江姿做了個粗略的預算,假設版權那邊談三個月,等稿費到帳大約需要半年時間,賣掉小房子,加上每月最低收益,加上工資,距離她換大房子的目標至少還有一年!
百萬版權費瞬間顯得無比渺小。太貴了,市中心的房價太貴了!
同樣是拆遷暴發戶,為什麼她家的錢花得就這麼的快!?
江姿倒是並不介意住小房子還是大房子,她實在是受夠了每年過年親戚們在爸媽跟前炫耀,諸如誰誰家女婿幹嘛幹嘛開什麼車,誰誰家閨女長得不如她嫁了個超有錢海歸云云這類的話。江姿不善交際,小時候對她冷眼旁觀的親戚她毫無情感,除了江盈一家,她已經自動省略掉其他所有的親戚關係,再也不想讓爸媽和那群心胸狹隘的人待在一起了。
人都是為了爭口氣,錢是動力但不是最終動力,真正能刺激人的還是冷嘲熱諷和親人的不支持不信任,一輩子總要為一件事瘋狂,不是因為愛不可能瘋,在寫作這件事上,江姿確信自己瘋過。為了專心創作,她離開家離開爸媽,現在想想突然覺得自己很不孝,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她一定要把爸媽接到身邊,給他們買大大的房子,等到他們老了不想在城市裡待了,再回老家去陪他們過田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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