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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1 / 2)

,常常对着镜子半天,最后整出一个外星人的发型来。今天要去见老师威斯利先生,我本来打算的发型是优雅淑女系,没想到走在路上就漏了发,我因为没有带随身补救的工具,只好以手当梳,勉强维持着原先的发型,然而手边没有镜子,我完全不知道现在的自个儿是个什么样的造型。若是不给力,我预备偷偷溜进贝内特家,让伊利莎白帮我再重新梳一个。

打理完自己的头发,我正准备离开,随意地一扭头间,目光便被吸引住了。

一匹白马,一件蓝外套,一双白手套,一顶绅士帽,和第一次初见的时候完全相同的造型。健壮匀称的身躯,修长有力的手臂,晶亮灼人的眸子,这个男人的背后是淡蓝色背景的水墨画般的天空,他的到来清新而诗意。

浅草才能没马蹄,马上男人嫩欲滴。

我第一次见到他,还不知道他是谁,只觉得他恍恍惚惚就来到了眼面前,露出洁白的牙齿略显腼腆地微笑,礼貌地问我卢卡斯府上往哪儿走。那时候我穿着灰色的罩衫,尘垢满面,还紧张兮兮地把词汇本藏在身后,手臂僵硬地给他指路。十足一个傻村姑的样子,以至于他在当晚和我吃饭的时候也没认出我来。

而这一次,宾利先生显然认出了我。

“卢卡斯小姐!”他显出几分惊喜来,夹了夹马腹快步过来。

我想起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才想起我和他的每一次见面,我的表现几乎都是囧囧有神。除了指路外,他在卢卡斯家吃饭的那个晚上,我鼻子上涂着面粉上了桌;第一次舞会,他邀我跳舞,我手忙脚乱,最后终于以崴脚告终;第二次舞会,他太好心,锲而不舍地要教我跳舞,我终于不负他望,晕了过去……唯一比较正常的一次是在内瑟菲尔德,可惜却是宾利被我的妆吓到,弄伤了自己的嘴角。

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热情的人,我还曾为了自己的今后着想,要骗他勾引他,现在想来,那天我受卡罗琳小姐之邀去内瑟菲尔德,最终没见到他,还在晚上淋雨感冒发烧数天。这些事实在是不能怪老天,作为一个浊气逼人的怪阿姨,对这个比我小的单纯鲜嫩的男人,我突然升起无限的自责和怜惜之情来。

爱护正太,人人有责啊。

宾利先生似乎很高兴,边跃下马边道,声音带着喜悦:“没想到你在这里。你在散步吗,卢卡斯小姐?”

“恩。”我对他的过分喜悦有些诧异,便点头答应。

他拉着马走到我身边,微微喘着气,望望四周,感叹道:“卢卡斯小姐,这真是个好地方,从这里望过去,天空特别高远,正如罗伯特?彭斯的诗里写的、写的哪句话来着,呃……”宾利突然停了嘴,红了半张脸,敲着头踌躇了半晌终于放弃了,“抱歉,卢卡斯小姐,我素来不爱看书,你尽可以笑话我……”

“没事没事。”我立刻摆手表示无碍。

宾利的脸还发红,不敢看我的眼。他大概是为自己蹩脚的学识在羞愧,但他不知道其实我比他更不明白这些作品,无论是莎士比亚还是什么罗伯特?彭斯……他要是真的一板一眼地和我说起这些事儿,顺便还要像宾利小姐一样问我喜欢谁谁谁的什么作品,我才感到亚历山大呢。

不过宾利也不是个遭到糗事就不敢再说话的人,他一向洒脱,话题不断,立刻又问我:“卢卡斯小姐,你常常来这里?”

“是的,我很喜欢来这里。”我答道。把话题从文学上扯开去这个打算,我很是赞同。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很有默契的。不过,眼下这样做的宾利先生似乎有和我长谈的意思,可是我还要赶去贝内特家,便道:“宾利先生,你骑着马这是要去哪里?但愿我没有打搅你的安排。”

“没有没有,完全没有……”宾利否认道,而后他才醒悟过来,我这是暗示他我并不是专程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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