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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部分 (1 / 4)

,之类的名物。其实这些都是紫焰跟小涛在的那个村子里面的人祭祀死去的亲人的遗留物。所以,那些能够用肉眼看到的坟茔,其实只是简单的坟茔而已。

而且,这个村子里面对于埋葬还是很有讲究的,这个村子里面大部分人都是回回。丧葬礼,是人一生结束后由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哀悼、纪念、祈祷的一种仪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群众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作为在世的人,对于亡人不论其贵贱或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都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回族的葬礼,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死者的信仰性质。

回族丧葬习俗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渐形成。从目前搜集到的资料看,回族的丧葬习俗至迟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明代回族著名学者李贽生前遗嘱:“倘一旦死,总择城外高单,向南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记。

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市甘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街扩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迟在明代已形成。二回族的葬礼,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回族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叵族实行土葬;并且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外)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图族的土葬不用棺淳;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将《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摔,只是用木板或水艇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死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人死后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个别特殊情况的,也有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养。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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