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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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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撇了撇嘴,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发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它似乎不欢迎我这个外地人,而我却千里万里地向它奔来。

我刚开始住在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房子虽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我买了张单人床睡客厅,尽管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而且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喜欢一个人睡,另外她习惯裸睡,我受不了。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拜见了一家国字号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在他的办公室刚一落坐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本来我对广告业很反感,电视里见缝插针的,马路旁飞扬跋扈的,电话亭上躲躲藏藏的,全是广告,无孔不入,实在令人厌恶,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广告就是卖〃狗皮膏药〃,把死的吹活,把活的吹上天。

〃妹妹,你错了!〃庄一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想教育课;〃广告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广告中的好创意很有思想,有的轻松诙谐让人捧腹大笑,有的深遂内敛令人沉思,看好的广告是一种精神享受。而且传媒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是最后一块奶酪,一旦从事把传媒业和IT业结合起来的工作,更是前途无量。〃庄一引经据典举了不少成功例子,最后说服我去了那家广告公司。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交通方便,尽管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花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澳洲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眼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种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舌,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子总像少了点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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