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成全他们的手足之情。
路上有点沉闷,白天大家埋头赶路,晚上就扎营休息,连城镇都极少进入,需要补充的生活用品都是二姨太叫城卫军进城买的。
风平浪静地到达天翔帝国京城天京。
凌奇和小丫头都松了口气。
这种跟随棂车走的事,希望下辈子都不要发生,真是太憋闷了。
这次打死都不住宿任家,凌奇和小丫头客气拒绝这两母女的好意,随便找间客栈住了下来。
西摩魔武学院过几天就开始招收学员,先去报了名,每人交了10个金币的报名费,就去逛街。
小丫头虽然生于天京,不过陪伴父母逛街的日子都是六岁以前,现在的脑海里剩余的影子只有一鳞半爪,这次再遇这所繁忙的大都市,拉着凌奇东看西瞧,首饰店,地滩,小食店,服装店。。。。。。什么都新鲜。
“这个妞不错,小子,把她让给我怎么样?有你好处的。”
一个看外表就知道是流氓的流里流气小混混带着几个同伙吹了个口哨,伸手想去拉小丫头。
小丫头还是穿着丫环套装绿衣窄裙,头扎羊角弯辫,走路时一摇一摆煞是可爱。
虽然不是妩媚娇艳的绝世妖姬,但这种介于清纯和成熟之间的风情还有象牙雕刻般莹白的脸蛋也绝对是男人杀手,那几个奇装异服的猥琐青年早已馋涎欲滴。
凌奇从来没有把小丫头看作下人,衣着好看就好,他从来没有在意她的穿着是不是小姐还是丫环打扮,所以他也没有打她从新打扮的想法;而小丫头更喜欢凌奇把她当贴身侍女所以她在逛服装店时也没想过换下这身随意的绿衣套装。
“不怎么样,识相点走开,好狗不拦路。”
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小混混当然不能引起凌奇的注意,他没好气对他们喝道。
“小子,知道我是谁吗,豹头张展风你听说过吧,他就是我老大,识相点,不然,几十号兄弟用口水都可以淹死你。”
在这所各方精英荟萃的雄伟历史皇城,观人也是一种学问,如果你不懂得这种生存艺术,想做一名合格的小瘪三,那简直是痴心妄想。这几人看见凌奇一袭白衣雪衫,胸无贵族和魔法师佩章,腰无身份玉牌,背无武士佩剑,这种无钱无权打扮简直是送菜的羊羔,不欺负他们实在太无天理。
“张展风,没听说过,是你同类吗,还不去找你老大。”
凌奇把小松鼠捧起来,对它道。
“噗哧”,小丫头笑得花枝招展。
“咕”,那些小混混更是看得流下来了。
这种赤裸裸的挑衅和对小丫头的禽兽欲望,把他们送上人生的最后一段归途,四人大喝一声“上”就扑了过来。
凌奇也不跟他们废话,一脚一个就把他们踢倒,摔得头青面肿。但熟知凌奇性格的小丫头却知道四人死定了,他们回家不到三日后,心脏就会慢慢停止跳到,这种情况在以前琉梳城调戏她被凌奇踢倒过的同类就出现过几次,直到一个月后琉梳城的那些小混混见到出去逛街的小丫头就远远避开为止。
“小兄弟,好身手,上来喝一杯怎么样。”一把醇厚动听的年青嗓音从二楼传来,听起来让人觉得说话的人无比真诚。
阅历丰富的凌奇却知道貌似真诚的后面却是无比的肮脏龌龊,这种披着羊皮的虚伪最难发现,因为出身于荣华的富家子弟把社交练就得炉火纯青,真诚的笑容和悦耳的声音对他们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那些养在深闺的淑女就有很多被他们所骗,在失身后才发现骑白马的不是王子却是豺狼。看都知道他也是打小丫头的主意的了,什么叫做好身手!这种双脚乱蹬的功夫不要说比不上会斗气的武士,连三脚猫都算不上。
“对不起,我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