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陈胜近距离听到了鸡哥的报晓。
他在想要不要再给一两银子,让农妇把鸡哥炖了。
“赵达,那位……大人醒了没?”
村长询问准备去耕田的汉子。
他的牛车上堆积着几十只狼尸,皮是皮,肉是肉,全都分好了的。
“啊,村长,你是说陈小哥吧,他昨晚喝了好多酒,要不我去叫醒他?”
赵达挠了挠头,回身打算去敲门。
经过昨晚的事,他觉得陈胜并不像镇里的那些武者高傲,是个好说话的人。
人家都说别客气了,那就不用硬装着点头哈腰了,有事说事。
“别别别,我们在这里等着就好。”
村长连忙让人拦住铁憨憨的赵达。
这小子,有把子力气,就是脑子太直了些,要不是娶了个懂持家的婆娘,锄头抡到死也攒不出三间房加个小院。
“有什么事就说吧。”
穿好衣服的陈胜打开房门。
“啊,这位大人,这是您昨晚杀的狼群,我们都给处理好了。”
村长谄媚道。
不谄媚不行啊,他在军队里待过,入了品的武者,都能混个小队长当当了,而陈胜昨晚展现出的实力,比他在阵前当排头兵时看过的斗将先锋还强。
至少他能看清斗将先锋的出手招式,而看陈胜的,就真的什么都看不到。
“狼群吗?”
陈胜闻着牛车上传来的淡淡血腥味。
昨晚斩的那些狼对他来说都是弱鸡,就头狼还算可以,玄铁杖刀入肉时会有丝滑感,横向对比以前砍的武者的话,大概有八品左右的样子。
至于其他的狼,那跟划破一张纸没什么区别。
“把头狼留下来,其它的你们村里分了吧。”
陈胜摆了摆手。
狼肉他还没尝过,不知道和樊哙煮的狗肉相比味道如何。
“谢大人,多谢大人。”
村长连忙道谢。
这可是几百斤的肉食,够他们全村沾好几天荤腥了。
更何况还有狼皮,拿去镇上卖,也能卖出好价钱,读书人最喜欢用狼毫做毛笔了。
告别村长,陈胜跟着赵达来到田间地头,坐在田埂上,感受着周遭的环境。
嗯,这种自己坐着悠哉悠哉,周围人都在干活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经过昨晚的醉酒斩狼,陈胜吸取了一点经验教训,那就是习武不能操之过急。
有的时候心静不下来,越练反而越会起反作用。
以前梦境里的对手虽然实力强过他,但并未强得令他看不到希望。
而那长须中年,他的刀韵真的太老辣干练了,只要莲花一开,陈胜必然身陨。
“最快的刀,这条路会很难走。”
陈胜想起麻衣青年的留言。
确实很难。
在风餐露宿赶路的几日里,每晚和长须中年对战,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
凭什么你的刀比我快,花活还比我多?
陈胜能感觉到,对方的刀道主打的应该是包罗万象,柔而不弱之类的韵,而不是快。
一个没有掌握快刀道的人,出刀速度却比他快。
这叫陈胜如何能接受?
于是,越打越没有章法,越想玩点盘外招,玩心计。
但在长须中年的绝对实力面前,只有被碾压的份。
用快刀道,还能看到莲花完全绽放,用歪门邪道,花开瞬间即死期。
以至于到最后,长须中年甚至不使用如莲花般的刀韵,光靠那婉若游龙的轻柔刀就能将陈胜斩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