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比哥谭还要乱的存在啊。
今天几百古惑仔街上大混战,明天悍匪手持AK+手雷抢金店抢银行,后天毒贩跟警察在街上枪战......
动不动就死一大串的人。
没有金手指,又没有主角光环,保不齐下一刻就是某个事件的炮灰。
不过,事到如今,叶皓轩已经没有退路。
当警察总比混社团强。
他也想好了。
在警校,不当第一名,不做出头鸟。
只要顺利毕业,当个警察就好。
谁知他最后还是被黄花诚给选中了。
黄志诚说他在警校得过且过,表现不是特别突出,长得又痞帅痞帅的,跟古惑仔的形象很吻合。
所以决定派他去卧底。
其实,他知道,那是因为他没学历没背景。
他当时很想对黄志诚说,麻卖批,长得靓仔也是我的错?
再说了,选卧底不是应该选最突出的那个人吗?
作为穿越者,作为港片发烧友,拥有上帝视角,他自然知道黄志诚是什么样的人。
那是吃着卧底的人血馒头,踩着卧底的尸身上位的。
再说了,港片中的卧底几乎都没有好下场的。
就算功成身退,那也得隐姓埋名,甚至被迫离乡背井远走高飞。
最好的结果也是调入文职。
升职加薪?
想都不要想。
所以,对于黄志诚让他当卧底,他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卧底?
狗都不当!
哪怕黄志诚威胁他要把他赶出警校,他也不为所动。
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不犯纪律,警校就没理由开除他,黄志成更不够资格。
当时黄志诚确实也是拿他没办法。
只是,黄志诚太阴险了,后来对他使用了栽赃陷害之计,所谓的人证都出来了,他百口莫辩。
他最后也只好答应了。
事实上,他后来也是想通了。
在这个港综世界,悍匪毒贩、亡命之徒多如牛毛,如果仅仅是混白道,并不保险。
如果黑白两道通吃,游走于灰色的地带,那就不一样了。
凭他的身手,加上先知先觉,只要小心翼翼一点,他自信能够应付。
其实,披着这张皮混社团,是一把双刃剑。
利用好了,有时候可能会是一张保命符。
如果不答应黄志诚,他可能当不了警察。
别以为你什么都没干,就是清白的。
你没有背景,就是一个小透明。
被黄志诚这样的人盯上了,只能算你倒霉。
当然,干不了警察,他也能干点别的。
比如做点小生意。
可是。
这个年代的港岛,社团横行。
想要做点小生意,都会有社团来收保护费。
赚不了多少钱不说,还要受气。
那倒不如答应黄志诚,在社团混出个名堂来,将来把他踩到脚下。
黄志诚一开始是让他到韩琛的身边做卧底,谁知他又被韩琛选中,回到警校做卧底。
警校还没毕业,他又被黄志诚派到靓坤的身边做卧底,收集靓坤走粉的证据。
他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几面卧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