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绯晚短暂地小憩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暮西山。
屋子里点着安神助眠的熏香,床边不远处,沈知凌交叠西裤包裹的长腿,金尊玉贵地坐着看书。
光线很暗,空气加湿器运作的声音也十分安静。
迟绯晚睡得有些犯迷糊,依稀以为回到了昔日旧时光,她半支起身子从蚕丝被里起身,揉了揉惺忪睡眼,嗓音轻哑,“怎么不开灯?这么看书多伤眼睛……”
说完,她才想起这不是在梦里。
眼前的沈知凌,也不是从前那个为了迁就她的睡眠,摸黑写代码的创业小白。
“醒了?”
男人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走到她跟前,张开五指,用掌心将她披散的乌发理顺,然后揽过她的肩膀。
英贵锋利的下颌抵在她发旋处,蹭小动物般亲昵地蹭了蹭,“饿不饿?王妈做好了饭,一起下去吃?”
沈知凌的音色极为动听,清冷低沉有质感,尤其是温情脉脉说话的时候,确实挺迷惑人的。
可惜,迟绯晚睡意全无,此刻比任何人都要清醒。
“那你先放开我,我要起床……”她冷下脸,欲挣脱他的怀抱,下一秒,却“啊”得惊呼出声!
身体骤然失重,膝弯处男人坚硬滚烫的臂膀将她托住,紧紧桎梏!沈知凌不由分说,将她打横抱在怀里,然后抱她往楼下走。
迟绯晚耳根涨红,羞愤不已,气得捶打他胸口,“你干什么?放我下来!”
“你怀孕身子重,作为丈夫,我抱你下楼怎么了?”
他丝毫不为所动,径直抱着迟绯晚从楼梯下来,走向餐厅。
好在王妈在厨房忙碌,没有瞧见。
男人将迟绯晚放到餐椅上,转身回去替她取拖鞋,王妈才端着一盅山药鸽子汤出来。
见气氛怪怪的,王妈也不敢多嘴,将饭菜都盛上桌后,就找了个借口出门采购日用品去了。
偌大的餐厅,迟绯晚独自坐在软包座椅上,支起纤瘦的胳膊,扶额。
被囚禁的这二十天,她不止一次幻想过两人重逢后的场景。
心里憋着一股恨意。
她终究无法原谅沈知凌的狠绝,无法原谅他用权势和算计来对付自己。
从决定嫁给沈知凌的那一天,迟绯晚就向他交托了全部信任,她全心全意待他。
不忍他创业路上有所顾虑,她放弃了晋升机会,辞去了新闻社待遇丰厚的工作,断绝了和昔日故交甚至娘家的往来。
为他生孩子,为他操持这个家。
她念着他的好,所以不惜回馈百倍千倍的好。
可是没想到,沈知凌也不过是普罗终生里的一个男人罢了,男人有了钱就会变坏。
迟绯晚想得入神。
身后脚步声靠近都没有察觉,一双修长的大手落在她肩上,沈知凌拎着她的拖鞋回来了,“在想什么?嗯?”
他清冷的面容神色柔和,屈尊降贵在她跟前弯下腰,单膝跪地,拿起她的脚放到膝盖上,先给她套上棉袜,再把她的脚放进棉拖里。
他做这种事,向来细致,毕竟不是第一次了。
刚恋爱那会儿,沈知凌对她也是如此体贴入微,夏天会为了给她驱赶蚊虫,一夜无眠,冬天会给她煮中药泡脚水,握着她冰凉的脚掌,一点点用温水打湿……
那时候,他总是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任何事情都挡在最前面,替她冲锋陷阵。
好几次都因为她吃了大亏,险些万劫不复……
她不是没有被人爱过,可是这样炽热如火,不计代价,不计得失,全力以赴的爱,却是第一次。
迟绯晚想,即使换做这世间任何一个女子,在看到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