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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婚姻 (2 / 3)

殿举行婚姻的印证,就能在全永恒中继续成为夫妻。 耶稣教导婚姻的律法;路20:27-36。

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林前11:11。

丈夫和妻子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3:7。

凡你在地上印证的,在天上也必印证;曼10:7(太16:19)。

为了得到高荣国度的最高层,人必须进入婚姻的新永约;教约131:1-4。

如果人不是借着我娶妻,他们死后,他们的誓约和婚姻就没有效力;教约132:15。

如果一个男人借我的话语,也借着新永约娶妻,借着应许的神圣之灵印证那约,当他们离开这世界时,将完全有效;教约132:19。

异教通婚 不同宗教信仰和习俗的男女所缔结的婚姻。 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创24:3。

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为妻,我活着还有什么益处呢;创27:46(创28:1-2)。

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结婚;申7:3-4。 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并事奉别神,因而受诅咒;士3:1-8。

所罗门王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王上11:1-6。

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尼10:30。

你们和不信的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主在拉曼人身上做了记号,使尼腓人不致和他们混合在一起,而相信那错误的传统;阿3:6-10。

如果人不是借着我娶妻,他们死后,他们的誓约和婚姻就没有效力;教约132:15。

人的儿子们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摩西8:13-15。

多重婚姻

一位丈夫和两位或两位以上仍在世的妻子的婚姻。

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是合法的,除非主借着启示有别的命令(各2:27-30)。

经由启示,在旧约时代曾实施多重婚姻,教会复兴的早期,也在持有圣职权钥的先知指示下实施多重婚姻(教约132:34-40,45)。

教会不再实施多重婚姻(宣一);如今,拥有一位以上的妻子绝对不可成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成员。

撒莱将夏甲给了丈夫亚伯兰为妾;创16:1-11。

雅各娶利亚、拉结和她们的使女为妻;创29:21-28(创30:4,9,26)。

若另娶一个,他不可减少第一个妻子的所有权;出21:10。

大卫和他两个妻上希伯仑;撒下2:1-2。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按照被命令的,接受了许多妻子;教约132:37。

大卫和所罗门除了那些不是从主那里接受的事情以外,没有在任何事情上犯罪;奉耶稣 基督 之名。阿们!

这段内容从圣经和教义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婚姻,包括婚姻的设立、意义、神圣性以及特殊情形(如异教通婚与多重婚姻)。以下是内容的结构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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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的定义与神的设立

婚姻的定义:婚姻是男女之间的法律合约,使两人成为夫妻,并成为生命的联合体。

神设立婚姻:创2:18-24表明,婚姻是神的旨意,目的是解决人“独居不好”的状态,并通过夫妻的结合体现神的智慧与爱。

婚姻的不可分性:太19:6强调,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反映婚姻的神圣性。

婚姻的尊贵性:来13:4指出,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强调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与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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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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