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字珠玑,句句如钻心刻骨。
那时候的黎若想要的,不过是路边某条二百块的裙子。
那是闻长风为数不多愿意陪她出门散步的夜晚。
人来人往的公园门口,路过的都要瞧上一眼。
黎若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看着自己洗的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泪珠悬在眼角。
她抿了抿唇。
“对不起。”
那一幕,黎若毕生难忘。
那是一种完全被忽视了尊严的尴尬感。
从回忆中抽离,一进房间,黎若便瞧见不少熟面孔。
这些大多是印象里,和闻长风关系相当不错的狐朋狗友。
即便是富家少爷,也分高低。
有像是闻淮砚那种恨不得整日泡在公司,并且三百六十行瞧着全部精通的。
也有——像是闻长风这种,恨不得将自己所有资产折现去买酒的。
“哎呦,长风哥,来的这么晚!待会你可得自罚三杯啊!”
“去去去,你算什么东西,也配罚长风哥的酒,长风哥愿意赏脸来就不错了。”
“长风哥,今天可是给你喊了你最:()你说你惹她干嘛,她是重生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