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走了,这里都是你的。”猴爷伸了个懒腰:“照顾好,有空我还会回来看看的。”
端木愣了一下:“不走行吗?你若不走,这天下迟早都是你的!”
“不行。”猴爷看了看天空:“身不由己。”(未完待续。)
三百五十九、倚听窗雨,流转风月。
上好的肉,**的酒。一壶入喉,百愁消融。
江湖自有江湖上的享受,潇洒快意的感觉从来都能让人平添几分豪迈。小酒馆里人满为患,即使是端木和猴爷都只能跟人拼桌而坐。
他们对面的人是个外乡客,不认识这两个大老板,只是凭着江湖儿女的爽快,三盏两杯就打成了一片。
汉子说话带着乡音,九转回肠,听不清是姓洪还是姓冯,但他身上却带着一股子让人舒服的爽快。他说他是离家千里到这里讨生活的,家里的老婆娃等着他呢,他说他要赚大钱,回去给老婆买新衣裳给孩子盖间大瓦房,他说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什么地方跟这里一样,他说他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他说……
他一直在说着,猴爷在一旁不停给他添着酒,端木则在旁边拿着曲谱写着什么,时光安然,岁月静好。
这个汉子有时会说道一半停住,认真仔细的随着说书先生的一声醒木抬起头聆听这个镇子所发生的故事。在**过去之后,他又低下头吃着自己的肉、喝着自己的酒、说着自己的故事。
“老弟,想要有出息,就要苦干实干,咱们没本事,就得靠一股牛劲往上钻。我跟家里人说了,混不好我就不回去了。”这汉子喝的高兴,用油乎乎的大手拍着猴爷,眼神里全是诚恳:“你还年轻,还没成家吧?年轻人不要混在这种地方,去学门手艺,就算不能大富大贵,只要肯吃苦,一家子吃穿不愁那是没问题的。”
“是是是,老哥说的事。”
“哈哈哈哈,老哥。你知道不知道……”
端木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猴踩了脚背,他硬生生的把后半段的话给吞了下去,临时改口道:“你知不知道这地界钱也不好赚。”
“哪有不好赚的钱?老哥有力气,肯吃苦,怎么就不好赚钱?”
“好了好了,老哥喝酒。”猴爷笑哈哈的再次给他斟满一杯:“干了干了。”
“干!”
虽然说起来很奇怪,但猴爷已经是这一片地界的实际管控者了,像他这种身份却坐在这里跟一群底层劳动人民混在一起,按照规矩这可是不许可的。但他开心啊,只有在这种地方他才能觉得自己有个人样,像个人类。这种感觉是他舍不得丢弃的,也是让他唇齿留香的。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渐渐晚了,那不知名字的老哥摇摇晃晃的跟猴爷他们告别,说明天轮到他请客,然后就消失在夜幕之下仍然灯火通明、人流如梭的码头上。
谁也不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他明天会去干什么,但他说认下了猴爷和端木当朋友,还告诫他们不要给他这个当朋友的丢脸。
“听见了么,当朋友不要给人家丢脸。”端木用肉汤拌饭又吃下一碗,乐呵呵的对猴爷说道:“这老伙计还真有干劲。”
“因为这个时代还能让人看见希望。”猴爷笑着结账起身:“走吧,你吃那么多了。”“等会啊,我打包点回去。我没时间经常来这。”
果然,端木最后还是打包了一大堆东西挎着就回去了,而他直接给了老板一个金的赏钱,出手阔绰的不要不要的。
“我今天去你那对付一下。”
“不行啊,你别来。”端木二话不说就给拒绝了:“你是怕回去看到那俩剑圣啊?你逃的过?硬着头皮过去,你躲得过初一躲得过十五?朋友,不要想太多,脚一蹬眼一闭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