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发现了情况,说明身份,唐某才将里面的门闩撤去。
后来为了证实外面的人不能在门内上锁的情况下开门,用了同一个木棍让专家做了很多次实验,都没法开门。
那木门是单开而不是双开的。
门边与门框之间有一个错位,不能直接用细铁丝之类的东西插进去。
所以情况就非常复杂了。
第一,三个人之外,有第四人将他们骗出去,迷晕关到了这屋子内,然后锁门。
这第四人和段某的被杀有没有关系?
如果有关系,他是怎么开门进去的?
如果没有关系,他又为什么搞这一套?
第二,屋子内的三个人经查确实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不是屋外第四人杀人,那么必然是活着的两人中的某一个人杀人。
但他动机何在?
那个年代乡下不乏抢劫斗殴杀人,但这种案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公社上报地区调了专家来组成破案组。
专家提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查看两名幸存者身上的血迹喷溅情况。
但两人身上的血迹都差不多,都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推测,可能是一人趁段干事与另一人熟睡之机,用砖头一下子砸死了人。
因为都靠的比较近,所以两人身上的血迹难以分辨。
如果按照现在的技术和经验,也许能分个明白。
第二个法子是查杀人砖头上的指纹,但是上面都有两人的指纹。
两人确认,为了自保,他们在睡前确实在地上摸了些砖头过来,以备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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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高校的老师见识比较多,给专家们寄来一封信,说这可能是被禁闭的人出了心理问题。
在极度恐慌之下,神志错乱,激情杀人。
当时一度被采信,但因为没法分清楚到底是哪个人出了问题,这种思路也被不了了之。
我爷爷也提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这个段干事半夜起来撒尿,然后回去睡觉时滑倒在地,太阳穴刚好撞到了砖头棱角上,自己意外死亡?
然而经勘验还是否定了这种推测,因为死者头颅侧面至少有两处伤痕。
又有人提出,是不是这三人中,有屋外第四个人的同伙?
他悄悄打开了内门栓,让屋外第四人进来。
可是这种假设没什么意义。
如果屋内的同伙这么做,他实际上是自己置自己于杀人嫌疑当中。
后来又掉头去查那弄晕他们的案发现场第四人,但是所谓的纸条都已经不见了。
查不到笔迹,再查谁有办法弄到氯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案件似乎到了死胡同了,而且对两个幸存者的处理很难办。
要定他们罪,没确凿证据,那时公安们都发了狠,动了手,熬了鹰,都是死咬对方。
放他们出来,群众和领导们都有意见,说杀人凶手就在里面,你把他们放出来继续干坏事?
于是只能一直关在看守所里。
后来那个大学老师又来了一封信。
建议把两个当事人重新带到现场去,再度关门。
把他们留在里面,复原现场,看看他们能不能想起什么来。
这招果然是有用,两个人确实回忆起一些细节。
其中一点是,那个被杀的段干事似乎比他们俩情绪更激动,更恐慌。
一直是在嘶着嗓子大吼大叫,说有人要害他。
还有唐某说,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脚,但已经分不清是在做梦还是真实的了。
但是还是没有得出突破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