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果断,就是打死他,他也要躲远远的。
说到底还是贪欲在作祟,他本以为自己辅助板泉杂种他们搞李正,在板泉龙马这里能刷点好印象,过来能捞些好处。
甚至在板泉龙马不显山露水的时候,他都没发现对方实力竟然轻松碾压自己的情况下,还敢大着胆子撺掇板泉龙马继续报复李正。
现在想想,不久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个白痴!
或许从头到尾,金在寅在板泉龙马眼里,就是一个跳梁小丑吧。
前头是火炉,后头是砧板,金在寅就像一条待宰的鱼,知道自己蹦跶不了多久后,他也只能让自己死得有尊严一些。
咬咬牙,金在寅起身看向李正,发现对方摆出的起手势破绽百出时,他心内暗暗一喜。
“绣花枕头,看样子这个李正更擅长枪械武器,根本不会搏击,或许我还有机会!”
瞬间判断形势,金在寅莫名的竟然安心不少,人也稳重多了。
拱手在身前抱拳,微微弯腰:“请指教!”
三个字话音刚落,金在寅突然发难,握拳冲到李正身前,挥手往看好的空门打去。
这一刻,凭借丰富的格斗经验,他心中甚至排列出无数种李正可能做出的反应。
对应每种反应,他都做出了相应的后招,确保自己可以压着李正,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在偷国,金在寅平日练习时常听别人说,搏击格斗就是要“争先”!
只要先出手,就能抢占先风,把对手所有后路全部封死。
之后以连绵不绝的攻击逼迫对方防守,陷入自己的节奏中,以势取胜!
凭借这个理念,金在寅在他们国内确实屡战屡胜,同辈之内罕有敌手。
甚至一些老牌高手都在他面前败下阵来,为他的搏击事业添砖加瓦。
直到遇见陆满江!
与陆满江那一战,金在寅至今记忆犹新。
特别是那一双明亮的眸子,意气风发,蕴含着天下无人不可战胜的狂傲。
那也是金在寅第一次“争先”失败。
陆满江仅仅以最小的代价,硬扛他数次攻击,之后一转攻势,反过来压着他打。
金在寅永远也忘不了,那双锐利的眼睛,不论是攻击还是防守,永远紧盯对手。
每一次反击的意图都会被那双眼睛看破,每一次出拳轨迹都会被对方掌握。
很多媒体都说陆满江在前半程对战中略占上风。
其实只有金在寅自己心里知道。
他在陆满江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要不是偷国官方舞弊,他根本不是陆满江的对手,也与那次大赛的冠军无缘。
战胜了失去“双眼”的陆满江,金在寅站在领奖台上,心情无比复杂。
他也想过拒绝以这种方式获得胜利。
但是一想到得冠后的荣誉将会给他带来多大好处,他默默接受了。
之后无数次午夜梦回,他都会记起那双锐利到不像话的眼睛。
即便是得知陆满江自杀的消息,那双眼睛也没有从他的心中消失。
他只能刻意地淡忘。
他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那样的对手。
直到今天,他又对上了一双不同的眼睛。
这是一双,能够看破一切的眼睛!
【竟敢一直盯着高贵的普爷?
听我的,把他青屎打出来!
右侧头,出拳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