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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3 / 5)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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