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处偏僻的仓库之内,一辆面包车开了进来。
马,仓库的门便关了。
鸡仔标等人被带了进来。
那两个壮汉正是多姆与德卡特·肖。
肖解开了几头的布袋。
鸡仔标看到了仓库里面端坐在椅子抽雪茄的李如光,就是气不打一处来。
“车神光,你特么的干什么?我可是下一任堂主,你敢绑架我?不想活了吗?”
“不是我不想活了,而是你活不了了。肖,对手!”
李如光呼出一口烟圈说道。
肖也不废话,举起了锤头,就砸在了鸡仔标的脑袋。
鸡仔标的头骨都裂了,只感觉到眼前一黑,脖子都缩了几公分。
接着肖一锤一锤砸在鸡仔标的头。
很快,鸡仔标的脑袋成为了碎片,脑浆都流了出来。
鸡仔标的手下们都被这恶心的场面给吓住了,差点儿吐出来。
“你们这里还有五个人,我只需要一份口供与证明。”
“鸡仔标为了想要当堂主,暗中做掉了官仔森,然后,畏罪自杀了。”
“我一个一个的问,如果有人同意了,其他人就全部的灭口。机会只有一次,是死是活,你们自己决定。”
李如光指着他们,胸有成竹地说道。
“你愿不愿意做这份口供?”
“光哥,你放了我吧!如果我背叛老大,被邓伯知道了,会被五马分尸的。”
第一个鸡仔标的小弟叫苦不迭。
“多姆,动手!”
“当!”一记扳手打在了这名小弟的脑袋。
多姆故意留了手,并不直接打死。
而是接下来,又是一捶又一锤。
“啊!啊……”
那名小弟原先叫得非常的大声,接着,是叫声中掺杂着血水,十分的凄惨,最后才残忍的死去。
鸡仔标的其他四个小弟看得目瞪口呆,是真的动手啊!
“我问你,你说不说。”
“我说,我说。”
这名马仔终于是扛不住了,他可不想死,立马同意为李如光作证。
李如光下令。
多姆与光,又是锤子,又是扳手,其余的几个鸡仔标的心腹,全部都被砸碎了脑袋。
血水夹杂着白色的脑浆流了一地,让人不寒而栗。
“你叫什么名字?”
“光哥,我叫小义。”
“好,小义,你挺讲义气,让我说的话去做,就能活,不然的话,他们就是你的下场,明白吗?”
“明明白,光哥。”
如今鸡仔标与官仔森都已经挂了,没有人对制,制造点儿赃物,还是非常的简单的。
小义是鸡仔标的心腹,他模仿鸡仔标的笔迹,写了一篇日记,故意隐藏在鸡仔标的办公室。
当和联盛总坛派人来调查鸡仔标的死因之时。
小义便是故意地抖落了这张纸条,被调查组的人所发现了。
很快,小义便是被带到了邓伯等人的面前问话。
“小义,你能确定是鸡仔标杀了官仔森吗?”
“我可以确定。那天晚,我问标哥去哪里,他说去森哥那里喝茶,可是,我亲眼看见他的怀中藏了一把刀。”
“半夜标哥回来时,那把刀就不见了。正是那天以后,森哥就不见了。”
很快,这把刀就被人在官仔森夜总会的后巷被人给发现了,面还藏着许多的血迹。
嘿涩会又不会血型比对,既然是在官仔森的夜总会后巷被人发现的。
再加阿义的证词,加鸡仔标笔迹的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