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结束了,战果是野兽被全歼,己方有两个轻伤,一个重伤。重伤那个还能继续战斗,因为他只是没了一只耳朵,但大口吃起肉来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兽面对铁制的长矛和砍刀毫无抵抗能力,因为数量差距太大,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让它们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转,最后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剐。只有一头特别凶猛的狮子和野狼,不信邪地冲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后,硬是咬伤了三个战士。
由于马丁也觉得这次冒险会非常有意思,所以随队跟来了,他很快便帮伤员包扎好了伤口。然后队伍便在森林稍微进去一点的位置停下来歇息,准备过夜。
这名号令人觉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个哨兵,分成两组在周围巡逻,以防有什么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让野兽不敢接近的,但就怕来一群,在夜晚战斗,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赢,那也是惨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觉得自己足够死上几十回了,来到这里以后,吃的各种野味不下百种,几乎还都是属于保护动物。不过没有调味料,那肉味吃起来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来也不是个挑食的人,所以注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没往这方面研究。但盐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东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出来找。
听了恐龙岛的传闻之后,林修更觉得自己出来对了,别说为了发展文明,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
吃饱喝足之后,林修便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为能睡到天亮,岂料半夜却被林武给推醒。
“恐龙!”林武话不多,两个字就让林修彻底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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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三)
马丁透露的信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条非常大的河,波涛汹涌,如果没有猜错,那便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大海。
但是,马丁也说了,旁边就是死亡森林,而对面就是恐龙岛,暂且这么叫它吧。如果真的如此危险,还是要去一探究竟么?
不管怎么样,林修觉得还是去马丁的部落看看再说,因为他说自己的族人也很多,也许会是不小的助力。
第二天清早,一行人便向南而行了,这和林修来时的路一样,但林修之前没有发现路上有什么大的族群聚居。
走到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果然如马丁所说,这是个值得骄傲的营寨。它建在山谷之中,理念和自己那里一样,为了更好的抵御兽群袭击,所以选择了这个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
人口规模大概在两千人左右,装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精良,长矛、大刀、重盾一应俱全,也有弓箭手。营寨内极为热闹,有市场,但货币是金银珠宝之类的贵重物品。
他们已经有了奢侈品意识,这个领袖不简单,只能说明他们的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注意力放到享受上面的地步。
这个营寨的领袖叫亚瑟,真把林修雷了下,不会是亚瑟王穿越了吧?圆桌骑士在哪?
不过亚瑟真的很有贵族气质,行为举止都像个文化人,这让林修放心了不少,起码等下不会遭到什么刁难了。
“你竟然会说我们的语言?”亚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
林修倒是不知如何回答了,以前没有注意过这个漏洞,自己如何解释懂得那么多语言的事情呢?看来最后只能靠神灵说。
“我自诞生后,便听得懂很多个部落的语言,族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神灵的恩赐!”
亚瑟听到这话不免有些动容,正色道:“既然如此,你就给我说说,神灵真的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