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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1 / 5)

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那么她在第八十回的归宁,就是对大观园的最后一瞥了。而她对王夫人所说的话,也就成了谶语:“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

八、不闻菱歌听佛经——贾惜春

贾府四艳中,迎春和惜春的结局通常都是没什么争议的,即一个嫁后惨死,一个出家为尼。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到的册子中,关于惜春的那一页,画着“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书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

“只见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笑,见周瑞家的进来,惜春便问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将花匣打开,说明原故。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来收了。”

这是全书中惜春的第一句台词,竟然就是“明儿也剃了头作姑子去”。

接着,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段,写明惜春的谜语: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双行夹批:“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可见,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无可置疑。但是,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家的,又为什么会落得个“缁衣乞食”的惨状呢?

在高鹗的伪续中,惜春的出家相当从容,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栊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鬟,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犟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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