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翰林府,交给两位黎姑娘,你尽管放心。”
我从怀里掏出一对镯子,一对银镯子:“这个相烦交给大黎姑娘。”
“那麽……”
“你对小黎姑娘说,我答应她的,一定做到,说了不算是老鼠。”
老许不觉笑了,我也笑了。
………【第十一章 人之常情】………
那个叫老许的很容易就找到了我。(看小说到顶点。。)
京城的翰林府很多,黎翰林也不止一个,但黎晚儿很多人都知道。
我知道,那些看过我歌舞的达官贵人、王子王孙们都在议论我,我甚至听妹妹说,那些根本没机会看到我登台的天子脚下庶民们,近来也越来越多地在茶余饭後,对我品头论足一番。
虽然黎学士似乎并不很喜欢我这样,但很多我叫不上名字的大人物喜欢,有位尚书家的公子还写了首什麽诗,题在锦帕上送给我。
我一点也不喜欢什麽诗,什麽锦帕,我知道他送出的锦帕恐怕不下数十块,诗也不下数百首的。
我最喜欢的就是在台上旋转的感觉,那时什麽都可以不想。
其他时候总免不了要想,免不了望著南来的鸟儿发呆的。
每次妹妹从外面回来我都仔细地看她的神色,每次,她都是低著头,闷闷不乐的样子,於是我也闷闷不乐的样子。
今天,这个老许是从镖局来的,他带来银子,带来口信,却没有带来王剑。
银子是王剑的酬劳,口信是王剑的平安,王剑没回来是因为他在眉县成了英雄,当了捕快。
我接过镯子,镯子很大,却一点也不好看。
这个小三……如果你回来,我可以带著你去,教你怎麽挑的……
妹妹一字不漏、一本正经地听完那个糟老头子的口信和王剑的空心汤团,劈手夺过装银子的布包,紧紧抱在怀里。
她……
我劈手夺过银子。
这是路费。
我要去找他,爹爹说过,我们不能分开的。
我知道眉县是王剑的家乡,而且,爹爹也在那里。
我要揪住他的鼻子,问他当面要回欠我的老鼠,他要是不给,他就是老鼠!
姐姐绞著手帕,咬著嘴唇。
她不放心,也不舍得,好像还有些别的什麽想法
“我又不是没到处跑过,没什麽好怕的,而且还有小三的这麽多钱。”想著可以到处行走,可以跑去吓王剑一跳,刚才还有些气乎乎的我几乎笑出声来。
黎学士一家都不放心,但我提起爹爹的坟墓,他们就都无话可说了。
我也不让他们派人跟著我,我怕闷得慌。
姐姐背著我的包袱,红著眼圈一直送出好远。
平时我们总是一起睡的,但昨晚她好像一夜也没回来睡。
不能再送了,京城高高的城楼已经看不见飞檐。
姐姐脱下小袄,给我穿在身上;我抱著她哭了。
“这双鞋给、给他,他的鞋应该换了,”姐姐一面帮我背好包袱,一面抹著眼泪,把鞋塞在包袱里。“这个……这个也是给他的。”
姐姐手里拿著一把团扇,这是一位诗礼世家的小姐送的礼物,白绢扇面上绣著姐姐的小像。
姐姐的手举得再高,踮著脚尖的我也看不见了。
该走了,小三和爹爹在眉县等著我呢。
爹爹的坟头,也该长出青草来了吧……
师父的坟头,已经长出了青草。
捕快。
其实也没什麽好捕,也没什麽好快的。
眉县的富人并不多,城并不大,所以贼也不太多。
不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