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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縉雲想起了昨晚那濃香四溢的燉肉以及烤肉,不知該做出何種反應。

香味兒四溢,味道肯定不錯,但是一想到那燉肉、烤肉的主材料——狐狸,還跟他和李卿一起喝酒,鄭縉雲覺得現在吃的包子饅頭都不香了。

這時候,馮春昭突然道:「言之賢弟,那玩意兒真的吃了大補。」

季言之「嗯」了一聲作為回答。

馮春昭:「昨天整條鞭,我都吃了,沒感覺火氣上涌啊。」

季言之:「……\&ot;

墨香小小聲的插嘴:「公子,昨晚上你吃醉了。」

馮春昭:「???」什麼意思?

「季公子燉肉的時候,放了一整瓶的燒刀子,公子一向酒量淺,哪怕那酒本身是季公子放來除腥味兒的,也足以讓公子吃醉。」墨香同樣小小聲的解釋。

「我竟然吃醉了嗎?」馮春昭這才恍如初醒般的拍了拍腦門,笑著道:」不過我起來的時候神清氣爽,一點都沒有宿醉的頭疼,想必那肉真的大補。昨兒李兄、鄭兄忌諱,沒有吃,真的太可惜了。」

不可惜,一點兒也不可惜。

李卿瘋狂的搖頭,顯然覺得季言之昨晚逮狐狸精煮了讓大家一起吃的行為,有點兒……唔,感覺有點兒可惜。

這是錯覺嗎?

李卿疑惑的看向了鄭縉雲,正巧覺得昨晚錯過了一個億的鄭縉雲也撇頭看他,兩人視線交匯,不自覺的眨巴起了眼睛。

「《山海經》其實是一本食譜。上面記載了各種異獸的吃法。」季言之突然開口,說出了讓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話語。「《山海經》中曾云:「青丘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嬰兒,能食人,食者不蠱。什麼意思?意思是說,九尾狐吃人,但是它本身的肉,人是可以吃的。而且吃了,還可以驅邪避災。」

不然後面咋會加『食者不蠱』四個字,肯定是先人已經嘗過,且出了精準的結論。現在已經沒了九尾狐的存在,不過有狐妖嘛,吃它的肉也沒差。

反正通過昨晚,季言之已經下定了一個決心,那就是妖精來一個吃一雙。就算他挫,對付女妖精容易失手,但對付女妖精們的好幫手,男妖精也是一樣的。

而昨晚上季言之之所以那麼心狠手辣,當機立斷宰了胡公子做成兩盤菜,除了想起《山海經》食譜,被勾起了食慾外,更大的原因在於,季言之直覺已經死得渣子都不剩的胡公子,和那饞他身子,決心恩將仇報禍害他全家老小的胡嬌娥有關係。

不能直接動手除了胡嬌娥,將氣兒出外同族狐身上,也是消除鬱悶的一種好方法。

他絕對沒有按照自己『創作』一個類似《山海經》異獸食譜的想法。

嗯,絕對沒有。

他只是隨緣做菜,隨緣吃妖怪而已。

又說了一會兒話,四人便同行,一起往金陵省城前去。只有兩個白天的路程了,又多了人作伴,夜晚哪怕沒有找到客棧宿在荒郊野外,一行四人外加墨香這個書童,都沒有遇到什麼非靈異的場面。

這對於季言之來說,其實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世季言之的體質,就決定了他特別容易招惹妖魔鬼怪。別人或許一生到老都遇不到妖魔鬼怪,。而季言之……如非必要,真的有可能按照一天三頓飯外加宵夜的遇到妖魔鬼怪,還不限男女。

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了。

原劇情中,『季言之』只遭遇了胡嬌娥一個前來『報恩』的狐狸精,沒有像季言之這樣『見多識廣』,主要原因還在於胡嬌娥妖精的身份。

仔細想來,胡嬌娥也算另類的保護了『季言之』的人生安全。

而在這兒,季言之避開了與胡嬌娥的『初遇』,自然也就有了遇到其他妖魔鬼怪的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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