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著也比兩條腿走路快就是了。
騎著自行車快出城的時候, 運氣好遇到了一輛停靠在路邊的小車,周圍也沒有監控,季言之就停車, 很熟練的用特殊技巧打開車門, 並且發動了汽車, 招呼目瞪口呆的張鑫趕緊上車。
「還是開車速度最快。」
季言之發動汽車,並用飆車的速度朝著家的方向開去。
預計最多三個小時抵達。
張鑫坐在副駕駛位置神色未明,過了一會兒道:「這車,季爺到了家怎麼處理。」
季言之:「到時找到車主, 給他帳戶打一筆錢。」
本身偷盜的行為就不對,如果不是跟了一個拖油瓶張鑫,季言之說不得早就使用鈔能力、用空間的錢包一輛車回家。但是現在呢, 他一個非常規出獄的傢伙,哪裡來的閒錢包車回家?
只能儘量將自己的人設往混混靠了,反正他又不是沒做過混子。
隨後,車子裡保持了異常的安靜。此時時間接近凌晨三點, 整個城市的人除了晝伏夜出的夜貓子還在活動外, 都已經沉浸在睡夢之中。街道上偶爾有三兩行人,全都行色匆匆。
季言之快速的開著汽車出城,上了通往鄰近城市的高速公路。季言之家所在城市是三線城市,正處於發展階段, 比比皆是城鄉結合、城市人口外來務工人員扎堆居住的房舍。看起來特別的亂和差。
季言之的家便是自建的五層房舍。前面兩個門面和二、三、四樓都出租了去, 平日裡季言之又在私人診所上班, 給病人做一些很簡單的小手術,日子寬裕,算得上周圍數一數二的。
所以季言之真的想不通,如果前妻和那個崽種本身沒有牽扯,不是設局害他進監獄好雙宿雙棲的話,就算守著收的租金,日子也能過得去,為什麼要在他進去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要求離婚火速嫁給了那個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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