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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4 / 5)

。(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步走错,便是一生

周作仁住在北平八道湾胡同11号,这是鲁讯在1919年出资购买的院子。

整座院落是大宅门格局,邻街是一溜院墙,进门楼见影壁,前后两进,九间瓦房,宅内分正院、后院和西跨院。

当时的价钱是三千五百块大洋,在北平算是豪宅了。

按照后世北京的房价,这绝对是白捡的白菜价。

鲁讯1909年回国参加工作,1912年到教育部任职。

他在教育部的职务是佥事,月薪有300块大洋,他还给报纸写文章获得稿酬。

这套四合院相当于他一年的工资,由此可见,公务员在任何时代都是让人羡慕的职业。

而且,他把绍兴老家的一套老房子卖掉,得到了1600块大洋的房款。

在北平有了房子,他请假回到绍兴,把母亲和第一任妻子朱按,弟弟周建仁接到了北平。

这时周作仁也带着一家人从日本回来,三兄弟便住在了一起,成为了一个大家庭。

然而,好景不长,三年后,两兄弟闹翻。

鲁讯和朱按搬出了八道湾,迁居西四塔胡同61号居住,周作仁和周母留在了八道湾。

于是,后世就有人猜测周作仁是为了霸占八道湾胡同的宅子才和鲁讯闹翻的,提出这种说法的不是别人,正是鲁讯的儿子周海英。

周海英在《鲁讯与我七十年》这本书中写了周家兄弟在八道湾生活的内幕。

在周海英的讲述中,主角是一个叫做羽太信子的女人,她是周作仁的妻子,掌管着八道湾的经济大权,花钱如流水,挥霍无度。

而且。这个日本女人残酷无情,诡计多端,先是赶走了老三周建仁,又用计谋挑拨鲁讯和周作仁反目成仇,最终达到了自己独霸房产的目的。

甚至连周母都不愿意在八道湾这种残酷的环境下生活下去,而是搬去和鲁讯一起生活。

整个过程更像是一篇宫斗小说。

然而。周海英是1929年出生的,他从来没有在八道湾生活过,鲁讯过世的时候他才七岁,这些所谓的内幕不过是道听途说和自己的猜测罢了。

至于是谁告诉他的就不得而知了。

先说周建仁,他是鲁讯的三弟,娶得妻子是羽太信子的妹妹。

在1921年,周建仁到上海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妇女杂志》的助理编辑。

并从事著译工作,在《东方杂志》、《妇女杂志》、《自然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提倡妇女解放。普及科学知识。

此人在上海的时候还和一名女学生同居了。

这似乎和被羽太信子赶走的关系不大。

而鲁讯和周作仁的绝交恐怕不是因为经济原因那么简单。

八道湾的宅子是鲁讯用卖掉老家房子的房款加上自己的积蓄来购置的,所以算是他们一家人的公产,只是名义上属于鲁讯。

当时签订了一份契约。

内容是八道湾的产业,分拆为四份:三兄弟各占一份,周母占一份,这一份作为供周母养老送终的费用。

周海英控诉周作仁的是在鲁讯过世后,周作仁把八道湾宅子的户头从鲁讯改成了周作仁,并且有段时间没有担负起周母的抚养费。

周作仁每个月给周母的生活费是50块。周海英认为以周作仁的收入来说太少了。

这和后世一家人争房产闹的不可开交的事情何其相似,只是因为发生在周氏兄弟这种名人家中才显得格外的引人关注。

林子轩对周氏兄弟的家事兴趣不大。只是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看热闹罢了。

19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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