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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1 / 5)

小说通过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林子轩在离开纽约的时候曾经说过,早晚有一天要写出一部让美国人争抢着出版的小说。

《乱世佳人》无疑就是这样的小说。

相对于《飘》这个带有诗意的名字,他更喜欢《乱世佳人》。

利用在邮轮上无所事事的时光,他准备写下来,到美国找人翻译出来,如此也能证明他的写作能力。

按照每天五千到七千字的进度,到美国的时候能有20万字的存稿。

加上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写上40万字绰绰有余,这就是小说一半的篇幅了,足够让美国人震撼了。

陆小蔓翻看着《乱世佳人》。

故事从1861年4月的某个晴朗的下午开始,几个年轻人在农场讨论着明天的宴会,争相邀请这个叫做思嘉的美丽女孩作为舞伴。

而这个女孩却暗恋着别人。

当她知道自己暗恋的对象明天就要和其他女人订婚的时候,她下定决心,要在明天向着那个男子表白心迹。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战争爆发了。

陆小蔓完全沉浸在故事里,她觉得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和她很像,一样的骄傲,一样的大胆和任性,当然还有些小小的虚荣和自私。

可哪有女孩子没有私心的。

她把林子轩这几天写的稿子拿回了自己的舱室,躺在床上,慢慢的看着,跟着这个叫做思嘉的女孩子一起经历那段历史,一起成长。

思嘉遇到了白瑞德,两个人像是一对冤家,不断斗嘴,妙趣横生。

思嘉的任性和虚荣,白瑞德的幽默和风趣,都让人觉得历历在目,似乎活了一般。

这么,我应该把它翻译出来。

她在看完稿子后,如此想到。

反正每天林子轩只能写几千字,很快就看完了,看完后又无所事事,不如试着翻译。

陆小蔓精通英语和法语,虽然没有在外国生活过,但在外交部接触过不少外国人,自信比大多数中国人更了解外国文化。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子轩。

林子轩有些怀疑她的翻译能力,但没有表现出来,有个免费的劳力不用白不用,如果拒绝的话,女孩子面子上过不去。

就算最后翻译的太差,最多重新找人翻译就是。

就这样,林子轩每天写完稿子交给陆小蔓,陆小蔓是小说的第一个读者,然后再翻译一遍,交给林子轩。

还别说,陆小蔓的英文功底很强,而且言辞间具有女性的细腻和柔美。

这本小说本来就是女子写的,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在1926年之后创作的,1936年出版,1937年就获得了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

小说也是以思嘉这个女性视角来展开故事,让陆小蔓翻译算是对了,她能传神般的再现思嘉的性格和风采。

或许,真如陆小蔓所说,她和思嘉的性格极为相似。

陆小蔓频繁的和林子轩接触,有时候两人还在一起讨论故事情节,直到很晚。

这件事王庚是知道的,他也知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刚开始,林子轩还担心王庚会反对,毕竟陆小蔓是王庚的未婚妻,经常和其他男人混在一起算是怎么回事。

但渐渐的却发现王庚并不在意,或者说他是真的相信林子轩和陆小蔓只是在谈论小说。

王庚在美国生活多年,对美国社会的风俗习惯了解颇深,他曾学习过文学专业,在陆小蔓翻译的时候还能给出不少建议。

林子轩不得不佩服王庚的心胸,他自认绝对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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