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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3 / 5)

主角的原因是在1927年她嫁给了米高梅公司的制片人,从而获得了挑选剧本和角色的自由。

到了1936年,那位制片人去世,她的演艺事业逐渐走下坡路。不久便退出了影坛。

好莱坞就是一个名利场,想要得到就需要付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林子轩对此爱莫能助。

这位加拿大女孩有两个选择,要么服从公司的安排。给公司留下好印象,等待下一次机会,要么拿回剧本,和公司闹翻,从此被雪藏。

至于离开米高梅,恐怕要支付不菲的违约金,他们兄妹不一定负担得起。

对于这位二线女明星来说,最明智的就是服从公司的安排,忍一时之气。

他打听到和瑙玛希拉争夺角色的是瑞典女星葛丽泰嘉宝。

嘉宝这位女明星林子轩倒是有点印象。她是好莱坞的一个传奇。

葛丽泰嘉宝于1905年出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14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她被迫离开学校去百货公司打工,做广告模特。

她在一个广告短片中的形象被导演看中,从此进入电影圈。

她还申请到瑞典表演学校的奖学金,学习表演。

1924年,嘉宝主演德国剧作家帕浦斯特的名剧《悲伤的街道》,使其成为欧洲受欢迎的影星之一,从而被米高梅电影公司挖到美国。准备力捧。

嘉宝在欧洲有名气,受到米高梅的重视,瑙玛想必是没什么机会了。

瑙玛希拉也是这么想的,她和嘉宝比起来毫无优势可言。那位瑞典女孩的确非常美丽,欧洲女人的深邃眼眸正是美国观众的最爱。

相比较而言,出身加拿大的她连地域优势都没有了。

在这个时代。美国还没有成为超级大国,欧洲则是整个世界的中心。

无论是强大的军事力量。还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蓬勃发展的文化,欧洲都备受推崇。所以来自欧洲的女演员很受美国观众的欢迎。

但这位加拿大女孩并不甘心,她咽不下这口气。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可以一举成名的角色,她绝不想拱手相让,为他人做嫁衣。

瑙玛希拉权衡利弊,悲哀的发现她个人没有实力和米高梅这种大公司相抗衡。

如果拿着剧本投奔其他电影公司,比如派拉蒙和环球,可能落到和在米高梅一样的下场。

该怎么办呢?

她无意间看到了林子轩,这位东方人有自己的电影公司,能不能投资拍摄《魂断蓝桥》?

这或许是她最后的机会了,否则她就只能向公司屈服。

拍摄一部美国电影?

林子轩陷入思考之中,他比谁都清楚《魂断蓝桥》是一部经典电影,投资拍摄没有问题,只是以什么形式拍摄需要考虑清楚。

这牵扯到美国的法律。

他不能以华人的身份投资,也不可能借钱给这对兄妹,十几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作为一个商人,要把商业和私人交情区分开来。

他和彼得逊律师联系后,发现可以采用迂回的方式。

上海明星电影公司因为有彼得逊律师作为小股东,名义上属于美资公司。

只要以彼得逊律师的名义在美国成立一家美国明星电影公司,那么上海的那家公司就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林子轩就能用美国明星电影公司的名义投资电影。

只是,如此一来,这家电影公司就成了彼得逊律师所有。

林子轩仅仅负责经营,从老板变成了打工仔。

当然,为了保障林子轩在其中的利益和控制权,还需要签署很多的法律文件。

比如彼得逊律师放弃公司的经营权,全权委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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