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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4 / 5)

文三个版本,这样能够看出各国观众的反应。

还有人提出意见。外国人集中在电影要明确李昂和马蒂娜之间的关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含蓄让他们看的不是很明白,他们不喜欢暗示。

中国人的问题集中在马蒂娜身上,一个小女孩应不应该自己报仇,还要学习开枪杀人。

虽然马蒂娜最终没有杀人,而是返回了女校,可这样的电影会不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宣传坏的榜样,到时候教育界的学者恐怕会攻击这部电影。

报仇这种事情应该交给大人或者警察。而不是由小女孩来承担。

还有电影中的剧情反映了上海社会治安状况的混乱,可能会引起政府部门的不满。

电影的结局同样不能让所有人满意,有人觉得好,善恶有报,小女孩没有走上歧路,也有人觉得李昂不应该死,观众不愿意看到主角死亡。

这就是中国,拍摄一部电影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

不能暗示这个,不能宣扬那个。各种条条框框。

如此一来,无论是题材还是思想都被局限住了,还谈什么发展,不解放思想。中国电影就没有出路,光靠那些低俗的喜剧片永远没有前途。

林子轩在拍摄《杀手李昂》之前就考虑过这些,这次试映会把问题集中了起来。

但他并不打算放弃在上海的公映。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

1924年,北洋政府内务部发出通令要求进行电影检查。但北洋政府政权更迭频繁,根本没有能力对国产电影和进口电影进行全面审查。

中国真正的电影审查制度开始于1930年。民国政府颁布了《电影检查法》。

1931年组成了电影检查委员会,并于6月16日开始检查影片。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时代是中国电影的黄金时代。

当然,林子轩并不反对电影审查,毕竟可以过滤掉一批粗制滥造的影片,让电影市场呈现良性竞争,但审查制度是为了促进电影的发展,而不是局限电影的发展。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杀手李昂》获得了外国人的好评,相信在租界内放映问题不大。

在试映会的第二天晚上,这部电影就在夏令配克豪华影戏院公映了。

有了林子轩的名头,还有报纸上的宣传,吸引了大量观众的捧场,只是随后各人的反应不同,不喜欢的极为不喜欢,喜欢的则非常喜欢。

年纪大的观众对电影内容十分不满,不少人选择中途退场,而年轻人觉得这部电影合他们的胃口,那个杀手和小女孩实在是太有性格了。

报纸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一种以成年观众和教育界人士为主,认为这种电影应该被禁映。

林子轩作为社会知名人士理当为青年人树立一个好榜样,而不是教坏年轻人,提倡以暴易暴的报仇方式。

另一种观点以年轻人为主,觉得这部电影不同以往,给人新鲜感,人物塑造很成功,有种看国外电影的感觉。

还有较为中立的观众,分析了电影中的故事,但也说不上这部电影到底是不是适合中国。

总之,电影是褒贬不一,毁誉参半。

不过有了年轻观众的支持,电影赚钱毫无问题,这些年轻人成了阮玲钰的影迷。

因为在电影中的精彩演出,阮玲钰一夜成名,成为媒体的焦点,只是因为她在中西女校里上学,记者无法采访。

在女校里,她同样成为风云人物。

似乎还没有从马蒂娜这个角色中走出来,在女校的时候,阮玲钰也是一副酷酷的模样,在收获女生嫉妒的同时,也得到不少女生的追捧。

这些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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