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后,丢下他们姐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后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著,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著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乾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著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