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65书包网>科幻灵异>案じます> 第90章 满清十大酷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90章 满清十大酷刑 (1 / 3)

中国古代刑罚是十分残酷的,也有很多的种类。

满清十大酷刑并非就是指十种酷刑,而是一个名目,其中包含有多种酷刑。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骑木驴、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蒸刑、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梳洗。

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

主要用于满清大屠杀,尤其是对汉、蒙及其他南方民族 。

1、骑木驴

所谓的非常残忍的古代女子骑木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刑罚呢?

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

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

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

骑木驴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最难的是胖子。

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剥皮在满清十大酷刑之中也是极为残忍的一种手法。

3、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

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4、车裂

即五马分尸。

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

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的。

其次就是双臂。

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

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

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

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5、俱五刑

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

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

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

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在满清十大酷刑也是十分残酷的,真是想起来都头皮发麻啊!

比起古代女子刑罚还要可怕。

6、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

受过此刑的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

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

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

也就是要割下一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