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汤玉铭领取了他的身体和双腿,却独独不愿领取他的头部?
根据报导,孙伯英的治丧费用,系由凶手处追回的赃款作为开支,并不须费汤玉铭一丝一毫。
而汤玉铭既愿替朋友送这最后一程,却为何偏偏不愿领取头颅?
查询日后的相关报道,均说头颅晚于身躯被发现,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发现的顺序,是双腿、头颅,最后才是身躯。
再加上汤玉铭在1月5日领取友人遗体时,不仅案件已破,身体的所有部位也都已经寻获。
那么,到底有什么样的理由,足以让愿意出面替朋友收尸的人,让朋友的头颅继续泡在福尔马林里面呢?
福尔摩斯曾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否大胆假设。
汤玉铭之所以不愿领取孙伯英的头颅,是因为那有可能不是孙伯英?
想想,孙伯英虽然在台湾没有亲人。
但他的朋友、旧识、同事与同袍,面对这起惊天动地的案子时,有可能一个人都没认出他来吗?
但若说这个孙伯英,其实并非他们认识的孙伯英。
那么是否就有了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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