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屋外的鸟叫声吵醒了。
春天到了,太阳出来得早了,给小屋带来淡绿色的光晕,照得窗台上摆着的含羞草格外的健康和有生气——奇怪的是,这株草自从被她接管了以后,居然缓慢、但是真切地开始茁壮起来!生长得一天比一天好——屋子里有着一派生机盎然的喜悦。
为什么喜悦呢?呵呵,她笑着把脸埋在柔软的枕头上,听着下铺均匀的呼吸声。这就是原因了。
常朗从那雨夜之后就常常光顾这里,每天坚持接送她到工作的地点,辛辛苦苦地等在外面;然后,通常晚上回到这儿都会太晚了,所以他就经常留宿在这间小房间里了。牙刷、毛巾、书本,他的东西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她的家里了。
轻巧地穿上衣服,她顺着梯子翩然而下。在小洗水池边洗漱好后,来到常朗的床边,看着他像孩子般的睡相。
他的手露在被子外面,她仔细地看着,发现它有一些粗糙了。
他曾经爬上爬下地给这间房子涮漆、铺油,让他们的小屋不仅坚固起来,并且充满了暖意和温馨。于是这双手就变粗了,不太像拿鼠标和敲击键盘的手了。
“常朗,”她摇着他的枕头,“起床了。”
他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又睡了。
“常朗,”她稍稍抬高了声音,“今天开学,快点起来了。”
他扯着被子,盖在脑袋上,含含糊糊地说:“你吻我一下我就起。”
她好气又好笑,这些天她算是见识到他赖床的本事了。
“好啦,”她敷衍地说,“快点起来?”
他鲤鱼打挺地蹦了起来,几下穿好衣服,三步两步走到池边,飞快地开始洗脸、涮牙。
她跟在他身后,不住地帮他收拾残局。
“牙刷头要朝上,这样不会有残留水渍。”她伸手把他的牙刷倒过来,又眼看他把洗脸的毛巾乱七八糟往架子上一抛,她赶紧伸手过去,“要拧干水,放好……”
常朗抹了一下额头上没擦净的水珠,一把把她拥进怀里,按住她忙忙碌碌的小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声音很是调皮:“别管那些了!现在,我该要我的奖赏了。”
他的头俯了下来,热烈地捉住了她的唇。
她先是吓了一下,接着就沉迷在他制造出的激情里了,不知不觉,也热烈地回应起他的需索。
朦胧中意识到,这个假期是她生命中最快乐、最甜蜜、最难以忘记的时间了。
校园里的一切一如以往。
林薇和钟涛的感情,更是和他们一样发展良好。在大学里,似乎没有一个年轻人逃得过青春的召唤,那血管里流淌着的狂欢因子,一旦碰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就会蠢蠢欲动。
耿信涤漫步在后山的林地上。
春天给这片树林,画上了郁郁葱葱的一笔,它就像是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宁静、安详、又温馨。
穿过弯弯曲曲的小路,她不喜欢已经被人踏出浅浅痕迹的小路,却专拣林叶浓密的地方走。一直到那棵枯树前才停下来。摸摸上面干裂的树皮,她能感觉到生命的沧桑。
席地坐在树影下,她摊开书,开始读书了。可是思维却仍止不住地转动。
常朗用这棵直立不倒的枯木,开启了她的心门,让他们最终相爱相许。这棵树,对他们的爱情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常朗为什么爱她呢?她不知道。她清楚自己对他了解得太少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这个一身灿烂光彩的男孩子,硬是在她的心中占了好大一块位置,让她都想不到遇见他之前是为了什么而活!
她有多久没有想到那个遥远的目标了?
隐约中,她好像听见说话的声音。不,她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