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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3 / 4)

上一次暴打他的李飞。

李兴睁眼的时候,发现小秀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拍拍小秀脑袋:“小秀,去床上睡。”

小秀一下子睁开眼,怔了怔神,喜道:“少爷!你好了?”

李兴点点头,问:“二爷呢?”

小秀想了想:“二爷帮少爷治伤之后,又回竹楼了。”

李兴暗忖:“这个李自然,已经十几天不喝酒,而且今天还帮我治伤,说不定他真的清醒了。”

此刻正是清晨时分,李兴还是决定先去富贵居,昨天受伤在家,未能去成,掌柜必然要骂,今天说什么也要去。李自然的事情,先放一放再说。

当李兴才到富贵居,那店伙计就气愤地迎上来,指着李兴鼻子:“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昨天一天不见人影!还是我让表弟顶替你做了一天活!”

李兴笑道:“多谢你了!日后我领了工钱,一定三倍奉还!”三倍奉还,就是四五十个大钱。

那店伙计巴巴帮李兴,目的就是多要几个钱,此刻见李兴眼神活,顿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道:“好了好了,快去做活,以后切不可这样了,不然掌柜发现了,我也帮不了你。”

李兴又谢了几句,这才进入后院去工作。

练血三重,力量强大,李兴只用了三个半小时,就做完了今天的工作。剩余的时间,仍然用于练血。

待天色将彤时,李兴走出院子,前往掌柜处,领取工钱。

当初商定,工钱十天一结,如今已经是第十二天。

李兴见到了掌柜,掌柜爽快地丢出一百八十个大钱,随口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兴。”李兴收了钱,回答道。

掌柜上下打量了李兴一眼,笑道:“今日看你做活有把力气,你是不是练血的猛士?”

掌柜本身虽未练血,却能看出李兴不凡,因此有一问。

李兴并不隐瞒,点点头:“是,我已是练血三重。”

掌柜微微吃惊,“哎呀”一声走过来,向李兴拱拱手:“原来李猛士!这几日亏待你了!”

并非人人都可练血,就算能够练血,也并非人人可以步入练血第三重。

整个青云城,人口百万,练血三重以上的猛士,不超过一千人!也就是说,一千个人中,才可能产生一个练血三重和三重以上的猛士。

练血三重,有千斤之力,一旦进入军伍,就是强兵悍将,极有可能出人头地,前途光明。

所以,宝贵居的掌柜确定了李兴的身份之后,不敢怠慢。

李兴淡淡道:“掌柜多想了,我只是前来赚点钱,与是不是猛士无关。”

掌柜“呵呵”一笑:“李猛士虽这么说,但富贵居也不能亏了猛士。”他沉吟了片刻,说道,“李猛士若不嫌弃,可去我家中,做我那犬子的伴读,如何?”

天元大陆的人,不仅习武,而且读书,有不少大家族,都是书剑传家。往往,那些修为高深的人,都是记忆力惊人,脑子异常聪明,一目十行,读起书来,当然也不差。

事实上,天元洲内各地的文官,十有**都是文武兼备。若仅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算是文官,也不可能做到高位,这是旧例。

李兴知道,做个伴当,比劈柴挑水轻松多了,而且时间也充裕,他想了想,点点头:“多谢掌柜,我可以做。”

掌柜很高兴,笑道:“以后酬薪,每月三千钱,李猛士觉得合适吗?”

李兴点点头:“足够了。”

就这样要,李兴变换了工作。一百八十大钱,交给店伙计四十五个,剩余一百三十五个大钱,全部买了米、肉,背回了紫竹宛。

李兴回来之后的这天晚上,吃饭的时间,小秀故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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