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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重庆奉节杀人案3 (1 / 3)

“今晚柳俊必须缉捕到位!

鉴于柳俊已成惊弓之鸟。

加之刘罡已落网,今晚如果不能将其抓获的话,很可能将外逃。

这无疑将使我们下步的案侦工作非常被动。”

看到侦查员们布满血丝的双眼,段容志真不忍心再下达这样的死命令。

然而,心慈不掌兵,战机不可失!

根据刘罡的交代,柳俊极大可能在万州天城区一带活动。

那么,他具体又藏在什么地方呢?

柳目前可能已知道自己的事情败露。

因为刘罡被捉后他几次打电话与其联系,民警都没让刘接,估计他已知道刘“进来”了。

作为做事计划周密,且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柳俊来讲,亲戚朋友家他肯定是不敢去。

而宾馆、饭店和正规旅馆因为管理规范,他也不敢贸然涉足。

如果他今晚还在万州的话,最可能的落脚地就只能是管理不规范的私人旅社和闲置的工地空房。

有了这个基本的判断后。

傍晚,段容志驾车在天城区转了一大圈,在摸清了私人旅社的大体分布位置后,他向万州区和天城区刑警同行紧急求援。

从当天晚上10点多钟开始,近30人的清查行动在天城区悄然展开。

11时30分。

当清查小组一行来到天城区万安桥附近一家名叫宏泰的私人旅馆时,民警们在一间房内将躲藏于此的柳俊及其女友谭某抓获。

经过审讯,柳俊、刘罡对“3·10”、“8·3”等系列案件供认不讳。

柳俊、刘罡是高中的同学。

2004年3月初。

二人密谋抢劫以前的同学曾某的母亲史光瑜。

随后,柳多次打电话与史光瑜联系,谎称其有邮包。

并将于3月10日送到家中,让其在家里等候。

其间,柳、刘二人还多次打电话到多家银行咨询电话转账业务,并到外贸公司宿舍外进行踩点和窥探。

3月10日12时许。

由刘罡在县外贸公司宿舍楼下放哨。

柳俊携带匕首、绳索、手套,并提一袋水果,敲门进入史光瑜家。

进屋后,柳即持刀威逼史交出现金和存折。

在劫得4000余元现金,史的工资卡、存折和借条后,柳俊将史杀死在家中。

然后将劫得的其中1000元现金又放回史的手袋,并清理了犯罪现场。

柳逃离现场后,与刘平分了抢得的赃款。

因害怕取款时被银行监控器摄下取款过程,进而暴露身份。

二人将劫得的存折以及作案时穿的衣、裤、鞋、手套等重要物证烧毁,并将作案工具抛于江中。

几个月后。

柳俊、刘罡见公安机关的侦查并未触动他们。

认为事情已过,遂又开始寻觅更为理想的作案目标。

为解决到银行取款的问题。

柳、刘二人开始着手物色一名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人,专门负责到银行取款。

很快,他俩看中了刚出狱的刘振保。

2004年7月。

柳俊、刘罡邀刘共同密谋采取绑架的方式抢劫杀害刘中平。

在获悉刘中平的手机号码和住址等情况后,三人多次到刘中平家附近踩点。

7月24日下午2时。

刘罡驾驶借得的灰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与柳俊、刘振保一道前往刘中平家附近。

以送邮包为名,将刘中平骗至竹枝路某号借得的一间屋内。

威逼刘中平交出了保险柜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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