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日。
警方接到报案,乌兰察布市市郊的一个土坑内发现一具尸体。
死者下半身呈赤裸状态,双手被麻绳捆绑在左腿的下面,呈一种弯曲状态。
从现场情况来看,警方初步确认,死者生前曾遭到性侵害。
1月3日。
同样在荒郊野外,同样的下身赤裸。
一名外地女子双手遭捆绑后被强奸杀害。
1月5日下午3点左右。
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一羊倌在平地泉镇南旧208国道1华里西300米处田地里发现一具女尸。
死者双手被捆,黑色电话线紧紧勒在她脖子上。
经法医勘察,死者生前曾遭到性侵害。
经侦查,死者陈立梅,是乌兰察布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37岁。
几乎同一时间,距察右前旗30公里外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接到一张姓女青年报案。
称在由土贵乌拉镇回集宁区的路上,一男子以低价搭车为由骗其上车遭强奸。
出租车的车牌号为蒙jy2230。
警方很快就查到了该车的车主正是被害的陈立梅。
张姓女子描述,犯罪分子年龄在30岁左右,身高1米67左右,说话语速很慢。
讲话当中尤其跟女孩子说话总是面带笑容。
令人遗憾的是,除凶手遗留的精斑外。
刑事技术人员在这三起强奸杀人案的案发现场再没有发现其他可以利用的痕迹物证。
警方把希望寄托在那辆丢失的出租车上。
5天后。
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找到了那辆失踪的出租车。
这辆车的内部已被烧得面目全非。
由于烧车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垃圾场内,警方没有找到目击者。
1月9日。
警方接到报案,一名年轻女子横卧在乌兰察布通往呼和浩特的公路上。
刑侦人员发现,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又是一起奸杀案。
被害人在路旁斜躺着,衣服从脖子到裆部全部被刀割开。
法医发现将检材与之前系列强奸案的检材进行了比对。
发现两个检材样本完全吻合。
也就是说这起案件又是那个男子所为。
但奇怪的是,女子的手臂并没有像前几次强奸杀人案那样被绳索捆绑!
此前接连发生过的三起强奸杀人案中,在被害人的手腕上都发现了捆绑用的绳索。
为什么唯独最后一起案件死者没绑绳索?
这和那名没有被捆绑进而侥幸逃脱的女子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一连串的疑问让警方陷入了迷境。
前两起都是捆上后杀害。
第三起跟第四起是同一天做的。
第四起这个女孩子没捆,结果被她逃脱了。
第五起又是被杀害了,但是找不到绳子!
经警方分析,犯罪分子每次作案很有可能只带了一根绳子。
在做完第三起案件的时候,他的绳子已经用掉了,身上没有多余的绳子。
所以在做第四起案件时没有对受害者进行捆绑。
因为这次的大意,才导致女受害者逃跑。
第五起案件吸取了教训,他作案时应该是绑住了受害者。
但在做完案后又将绳索取走了,以备再用!
果然,通过法医的细致检查,在第五起案件死者的手臂皮下组织内部发现了轻微的淤痕!
时间转眼已经是2005年2月9号,也就是中国传统的农历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