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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雨夜屠夫案1 (1 / 2)

1982年2月到7月。

香港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一个出租车司机只在下雨天作案,接连残忍杀害了4名女子,并带回家中进行肢解或强奸。

更过分的是,他不仅将私处进行防腐处理作成标本。

还在肢解、性侵时,会将整个过程拍照录像保存下来,供自己日后欣赏,以满足变态趣味。

这起案件就是雨夜屠夫案。

雨夜屠夫案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1982年2月11日。

香港沙田区警方接获一通民众的报警电话。有人瞧见城门河里漂浮着一个球形物体。

警方到达现场后打捞发现,居然是一颗人头。

于是立即对附近河床进行打捞,历经7个多小时。

于距离头颅出现处下游两百公尺,又发现一对被层层包裹的胳膊。

这很明显是受害者被凶手肢解后抛尸,于是警方继续寻找受害者其他身体。

第二天。

警方又在发现头颅与胳膊处的附近发现了一包漂流着的物件。

打开是一双腿。

经过法医鉴定后,头颅、胳臂、双腿,属于同一人。

但因为没有发现身体躯干,已经发现的部位经过河水浸泡已经肿胀,难以分辨受害人真实身份。

唯一的线索就是右臂外侧,有一个称为“穿心刀燕子飞”的纹身图案。

也正是凭着这一条线索,警察很快就通过走访纹身店确认了死者身份——陈凤兰。

确认死者身份后。

警方得知:陈凤兰是尖沙咀大华夜总会的妈妈桑,和丈夫阿华、两个分别为五岁、两岁的女儿一起住在观塘。

陈凤兰在2月2日晚因为金钱和丈夫发生过争执,然后就去上班了,可接下来的几天就再也没回过家。

丈夫阿华以为陈凤兰是在赌气,想着过几天,气消了就会回来。

所以也没有主动去找过陈凤兰。

直到碎尸出现,大家才知道,陈凤兰在2月3日凌晨离开工作的地方时,就遇害了。

死者的身份确认了,但仍然有很多谜团没有打开,比如陈凤兰的躯干在哪?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又有民众报警,在马鞍山恒安村建筑工地发现一袋人类躯干。

经法医鉴定后,确定是陈凤兰的躯体,切口和包裹方式与之前发现的尸块如出一辙。

至此,陈凤兰被肢解为六份的肢体被全部寻获。从切口判断,法医认为凶手用的工具是电锯。

肢体全部被找回,也确认了凶手是使用电锯杀人,但对侦办并不是有用的线索。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警方调查了很多有嫌疑的人,但都被一一排除。

三个月后。

由于没有任何线索,侦办也彻底陷入僵局。

于是警方只能解散了专案小组,宣布此案为悬案。

没有任何线索,一团团疑云笼罩在整个香港上空。

凶手到底是谁?

是有预谋的仇杀?

还是无差别行凶?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一家照相馆。

1982年8月10日。

警方接到旺角一间照相馆的员工报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体性器官的特写胶卷来冲印。

警方迅速锁定了拿照片来洗的人--张仔。

但张仔面对警察的到来并没有恐慌,在进一步了解中,张仔一五一十地说明了照片的来历。

张仔称,这些照片是一个名叫林过云的顾客。

在8月10日拿到尖沙咀分店让自己冲印的,但由于店里的机器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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