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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龟峰山无名女尸案2 (2 / 2)

逃避不了。

该我负责的得负责。

警方将朱某押解回麻城,将其带至龟峰山,让他指认抛尸现场。

虽然过去了18年,朱某依然准确地指出了当年抛尸的位置。

朱某供述。

2000年,他在武汉入住一家酒店,认识了在酒店做前台的小梅。

他见小梅长得漂亮,身材也很正,就主动约小梅吃饭,还频频送礼物给小梅。

小梅很快就被打动,两人没多久就在一起了。

实际上,朱某当时在浙江老家有老婆。

2002年。

朱某的家人在麻城找到了朱某,将朱某带回了浙江台州。

回到浙江台州的朱某,心里依然放不下小梅。

2003年初。

朱某从浙江回到了武汉,他很快又找到了小梅,与之生活在一起。

起初,两人浓情蜜意的,好似一对夫妻一般。

但是,在一起不久后,小梅希望朱某拿钱在武汉买套房子,然后和她结婚。

朱某从老家跑出来,几乎没带什么钱。

每个月在武汉生活开支也不少。

每当钱不够用时,小梅就骂他是个废物。

起初,朱某还能忍受。

后来在一个深夜,小梅又骂她。

长期的忍耐在此刻如同火山一般爆发了。

激动之下,他掐死了小梅。

意识到小梅被他掐死后,他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他决定将小梅的尸体抛弃在龟峰山的密林深处。

于是,他乘坐出租车到龟峰山景区。

下车后,他拉着装有小梅尸体的行李箱,一步步登上了龟峰山。

然后找了密林深处一个隐蔽的地方,将行李箱丢在那里。

至此,案子终于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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