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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4 / 5)

然是把目标气死的,我他娘的太失败了。

顾不得多想,取下他的内裤是当务之急。借着烛光,可以看到内裤上面绣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名字。这便是他至死不肯离身的宝贝物件,也是他已经死去的最好证明。正当我伸手拉扯之际,桌上红烛顶端的火苗被一股微风带动。它轻轻一震,发出“呼”的一声闷响。

风,因人而起。现下,有个人就站在我的身后。

我停下动作,却不敢回头。来者既然能够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也必定能在我转头的一瞬间将我杀死。任何一个动作,都将是我的破绽,也是那人的机会。我只有等,等他先动。

对方呼吸渐渐急促,我反手握紧长剑,准备随时出招。

“你真的还活着,已经长大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废话。我压根儿没死过。”

“明五,你可知道,斩龙会的名册现于江湖便是一场浩劫。听我话,不要动它,离开这里,离开飘香堂,离开江湖。”这句话很轻,像是不太坚决,却饱含着一抹温情。

我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脸色顷刻间煞白;我轻轻吐出一口气,问:“你——认得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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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不,是刺客 第二节(1)

“任务完成了?”一个蒙着面的家伙端坐在大堂之上,威风凛凛地向我发问。此人便是我的义父明敖。

我不喜欢大堂的光线,太暗。还有匾额上的字——“飘香堂”。我以为,这仨字并不适合江湖上最具名望的刺客组织,倒更像一间酒楼或一家妓院的招牌。但我从来没跟义父说过,因为那样就等于告诉义父,他是老鸨,我是妓女。虽然我与妓女一样都是收钱干活的,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妓女是收了钱之后自己躺下,我们却是收了钱之后让别人躺下。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妓女要轻松好多,熟练之后还能在工作中寻求快感,只要是一对一的较量,断不会有生命危险。哪像我们,回回都要以命相搏。

“带回什么证据了?”义父接着问道。

这是飘香堂最近非常强调的堂规,取下一件目标至死不肯离身的物品,成为我们杀人的证据。在此之前,我和几位哥哥随便带回来一块玉佩或者一件兵器便足矣,偶尔忘记,也不会受到责罚。但很快,义父就对我们加强了管理。

起因是二哥在没有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却偷回了人家的金丝腰带,佯装任务完成。结果,江湖开始盛传一个谣言——飘香堂其实是个不守信用的贼窝。由此导致的直接恶果,就是有人花大价钱雇我们去偷坟掘墓。

为了出气,为了维护声誉,义父对二哥动用了家法。家法的严厉,我们向来只是听说,具体怎么实施,谁也不曾见过。我以为会废去二哥武功。大哥龌龊地认为肯定是阉了他,三哥说一定是打碎他全身经络,四哥觉得会砍掉他的手脚。

总之,我们一个比一个说得狠,谁也不服谁,差点儿就为了这个关人鸟事的话题先行抄家伙打起来。

而最终的结果却是皆大欢喜。义父说要废去他的武功,我认为我很聪明。义父又说,废完武功还要把二哥阉了,大哥欢呼。随后,义父又决定打碎他全身经络,三哥笑了。当然,为了照顾四哥的感受,义父还打算砍去二哥的手脚。

听完之后,二哥自毙了。

义父说,看见了吧,家法的存在,就是让你们觉得死亡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就这样,家法把二哥吓死了。二哥死后没多久,义父就开始蒙面示人。我们每次向他呈上什么东西,就只能用丢的方法,因为他不让我们靠近。至于他为什么要蒙面?他说是暗疮。可信度很低,但无所谓。他就是说痔疮,我也懒得反驳位置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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