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放着数十支以不同材料制成、功效各不相同的魔法笔。芙萝娅的左手边已经放着三个抄录好的卷轴。
此刻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但芙萝娅的鬓角处却渗出一滴汗珠。不过她过于专注,完全无瑕去擦拭。
罗格心下感动,为她拭去汗滴,叫了声:“芙萝娅。”
她随意嗯了一声,听而不闻,没有抬头,也没有稍缓手上的工作。
直到这张魔法卷轴抄完,她才抬起头来,以手掩口,慵慵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混纺了金线的宽大蕾丝衣袖,一下子滑到肘部,露出莹白得令人目眩的手臂,满屋乱窜的五光十色魔法光芒不时在那片裸露的肌肤上勾画出千变万化的图案,仿佛是只有色雷斯工匠制作的著名“浮世录”中才能窥见的美丽景致。
看着芙萝娅那透着疲倦的黯淡双眸,罗格温言劝慰道:“好了,你去睡吧!明天还要行军呢。”在这小妖精面前,他难得有正经的时候。
芙萝娅舒展了一下身体,挽发的那支火鸟吐珠的簪子轻轻地点头,好象枝头的春花在风中颤动。她微微调整一下坐势,若有意若无意间向罗格展示了一下傲人的身材,柔若无骨的纤腰小幅度地款摆出诱人的姿态。
当看到罗格的目光又开始变得色迷迷,芙萝娅浅浅一笑,那是一种带着得意的坏笑。她忽然正色坐直身体,恢复了工作时的专注神情,在面前铺开了一张新的空白魔法卷轴,道:“还有两个卷轴呢!抄完再说。”
罗格被她忽冷忽热的态度弄得心中如同燃起熊熊烈火,可是又找不到办法熄灭。他无奈的苦笑一下。道:“你何必这么着急呢?不是还有明天吗!”
芙萝娅头也不抬地道:“谁让你每次战斗都迫不及待地往前冲,急着去送死呢?我当然得多作点准备了,你以为我愿意熬夜吗?你啊,怎么说也是大帝国的亲王,居然穷得连魔法卷轴都买不起,说出去谁会相信?总而言之,你明天给我往后面站点,卷轴也省着点用,它们可不是白给你的。如果你真的战死了,让我今后奴役谁去?这场仗打完后,你好好去给我赚钱!”
罗格哈哈笑道:“这你放心,这一次我肯定要冲锋在前的。因为这场战争与以往不同,冲在前面的,不是送死,而是抢功!”
芙萝娅怔了怔,抬头望了罗格一眼,没有再说什么。半晌幽幽地叹息一声:“福和祸是一对双生子,你别太大意了。”
静寂之中,罗格的手忽然悄无声息地从她臂下绕了过去,然后在胸前那双浑圆而极富弹性的丘陵上重重地捏了一把。
小妖精的手一颤,那尚未完成的魔法卷轴就此报废。
“死胖子!你别得意得太早,这张报废的卷轴我也会记在你头上的!”小妖精愤怒而悦耳的叫声响彻了整座建筑。
历史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几乎可以使任何一样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东西增加价值。
比如这樽产自肯色王朝时期的水晶高脚杯,做工上并没有太出众的地方,只不过三百年的历史已经使得它价值不菲。而它正盛着的红葡萄酒,也是有八十多年历史的名酒。
握着酒杯的手苍白而纤长,上层贵族男子都希望能够拥有这样高贵而优雅的肤色,无名指上那巨大的翡翠戒指则更显这只手那略带病态的苍白。
手的主人是一个高而瘦的贵族男子,他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年纪,长得非常英俊,唇上留着一撇精心修剪过的小胡子。身材修长肩膀却很宽,把一件式样时髦的黑色礼服穿得优雅而气派,袖扣上镶嵌着的翡翠,与手指上硕大的戒指交相辉映。
他一只手捻着胡须,看着面前那张巨大的军事地图,正在沉思。
许久,他才抬起头来,向着身边一位高大的中年骑士问道:“我们的法师这几天有没有保持训练?”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