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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3 / 4)

误,看球赛时他心里头琢磨着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小角色,回到家后安心读书不超过二十分钟,又开始按捺不住想吹竖笛。无论身在哪里,无论到哪个地方,他就是会留下一盘乱七八糟的烂棋、没填完的记分表还有读到一半的书。

可是你很难不去爱维克托舅舅。虽然比起跟我妈在一起的时候,吃的东西要更糟糕、住的地方要更破更窄,但最终这些一点都也不重要。维克托不想装样子,他知道要当一个父亲远非自己能力所及,所以也没把我当孩子看,反而是当作好朋友,因此我就成了一个备受宠爱的小伙伴。这安排对我俩都好。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合力发明出创造国家的游戏,虚构出颠覆自然法则的世界。好一点的国家得花上好几个礼拜才能达到完美,我画的地图就挂在餐桌上方以示褒扬。比方说有散光国,还有独眼国。想到现实世界为我俩制造的困境,我们会老想远离这世界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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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宫 1(3)

到芝加哥后不久,维克托舅舅带我去看电影《环游世界八十天》。没错,故事里的英雄也姓佛格。从那天起,维克托舅舅昵称我为菲利斯──这个神秘的称呼代表那奇妙的时刻,他是这么说的:“那个奇妙的时刻,就是我们和银幕上的自己正眼相对的时刻。”维克托舅舅喜欢对一切事物编出详尽复杂又荒谬可笑的理论,同时不厌其烦地阐述我名字所隐含的荣耀。“马可·史坦利·佛格”,根据他的说法,这名字证明我天生流着旅行的血液,证明我将被生命带到无人曾及之地。马可,当然是代表马可·波罗,首位到访中国的欧洲人;史坦利则是追随李文斯顿足迹深入黑暗非洲之心的美国记者;而佛格指的是菲利斯,三个月内狂奔地球一周的人。虽然马可只是我妈因个人喜好而取的名字,那不重要;虽然史坦利是爷爷的名字,那不重要;虽然佛格是误载的姓氏,是没啥文化修养的美国公务员的心血来潮,那也不重要。维克托舅舅老是能在无人发觉意义处找出意义,再转换成一种秘密的支持力量。其实我很喜欢他把这些精神投注在我身上,就算明知那全是胡吹大气,某部分的我依旧相信他说的每个字。维克托舅舅的唯名论在当时确实助我度过新学校头几周的难关。姓名是最容易被攻击的部分,“佛格”很自然就衍生出许多毁谤的名号:像是“男同性恋”(Fag)和“青蛙”(Frog),还有不计其数的气象名词:“雪球大头”(Snowball Head)、“融雪泥人”(Slush Man)、“毛毛雨嘴”(Drizzle Mouth)等等。姓氏玩腻了,就把注意力转到名字上。马可结尾的“O”就够了,直接就可以变出“傻瓜”(Dumbo)、“蠢蛋”(Jerko)、“怪里怪气”(Mumbo Jumbo)等绰号。不过,他们用的方法却完全出人意料。“马可”变成“马可·波罗”,“马可·波罗”变成“波罗衫”(Polo Shirt),“波罗衫”变成“衬衫脸”(Shirt Face),然后“衬衫脸”变成“大便脸”(Shit Face)──第一次听见时,我被这种让人头昏眼花的恶毒给吓住了。虽然总算熬过求学的启蒙时期,我却因此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姓名不堪一击的脆弱。这姓名和我对自我身分的认知如此息息相关,所以我不愿再让它受到任何伤害。十五岁起,我开始在文件上签下“M。 S。佛格”,一面自命不凡地呼应现代文学巨擘,同时又很高兴这个缩写其实也是“原稿”(manuscript)的意思。维克托舅舅衷心赞成这个改变,他说:“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作者,你的这本书还没完成,所以这就是份原稿。还有啥比这更恰当的?”于是马可逐渐从我对外沟通的系统中消失。我对舅舅来说是菲利斯;进大学时,我对其他人来说是M。 S。。几个幽默大师还指出那些字母也是某种疾病的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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