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六千两不是小数字,你不怕倒账吗?”
“回老爷的话,有保人呀。宋知府是现任知府,凤阳府是大府,这样的保人,‘放亰债’的最是信得过的。”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么,宋知府在你这儿取了银子,李道台在你这儿借了钱,都派了些什么用场啊?”
“回老爷,这个小的可就不知道了。”
京城里的银号,和官场来往密切,特别是外省官员进京贿托勾兑,人生地不熟,许多牵线搭桥的事儿,都由银号来做;过付款项,更是要经他们的手。全然不知“都派了些什么用场”,绝无是理。
但这个和“不晓得汇款人名姓”一样,银号的说法,台面上并挑不出什么错。银号既要装傻,如果不动刑,暂时是拿他们没办法的。不过,今儿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搞清楚了李宗绶、宋尊邦在“顺日祥”的“出项”是多少。
再传杨定时。
情形仿佛,问“李道台有没有从安庆汇款到你的‘乾通盛’”,也是答“不知道,同行规矩,认票不认人”,云云。
不过,杨定时说,李宗绶到京后,到“乾通盛”取了两万四千两银子的款子——这次来取钱的,是李宗绶本人,而不是宋尊邦了。
除此之外,“乾通盛”和李、宋二人,没有更多的银钱往来了。
问“知不知道李宗绶取款何用”,自然也是答“不知道”。
问完了话,两个银号掌柜交保饬回,随时等候再次传问。
颜士璋和刚毅商议,认为以取款的数额来看,很可能安徽在“顺日祥”那儿,有一个公款的户头,专办军费报销,应该重点调查;而“乾通盛”的户头,应该是李宗绶的私项,相对没有那么重要。不过,私项不见得不能办“公事”,一样不能放过了。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宋尊邦、李宗绶从“顺日祥”、“乾通盛”取出的款子的流向,如果能够证明,其中确有流进毛英章或户部某某手里的,那么,就算“通贿有据”,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还有,安徽方面,为办军费报销,到底汇了多少钱到京城,于此案钩沉也很重要。因为“进项”和“出项”一经对比,便能够暴露很多问题。
为此,李宗绶、宋尊邦必须到案了。
*(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掌嘴!
李宗绶、宋尊邦如果到案,当面接受质询,不论他们俩事先做了什么安排准备,十多万两的银子的去向,一一整理交代清楚,若有情弊,不露马脚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要请旨。
颜士璋和刚毅找到麟昌的时候,正好方鼎锐也在场。听了二人的要求,麟昌愣了一愣,望向方鼎锐,说道:“子颖,你看?”
方鼎锐说道:“这是应该的,就请大司寇领衔,我附议,咱们一起出奏吧。”
于是,由刑部堂官出面,奏请饬下安徽巡抚英翰,着令李宗绶、宋尊邦“迅速来京,赴部听候质讯”。
上谕照准。
这下子,黄绍祖和毛英章两个,终于坐不住了,上折自请“解职听勘”。
上谕很快下来了。
毛英章的要求“照准”,“着听候查办,毋庸在军机章京上行走”。不过,没有“解职”的字眼。
对黄绍祖,却另有说辞:
“户部侍郎黄绍祖力求罢斥,恳请再三。黄绍祖历任府道臬藩,至于部堂。该员素来著有政声,办事少有贻误。朝廷简任大臣,一秉至公,黄绍祖受恩深重,惟当黾勉趋公,力图报称,仍着照常入直,不得引嫌固辞。”
对这道上谕,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解读。
有人认为,毛英章虽被赶出军机,但黄绍祖不但无恙,上谕中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