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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3 / 3)

哑巴证据,旁边还铐了个做贼模样的后生。包警官用脚示意地说:“经他指证,他所偷的六百多斤的电缆都卖给了富春废品收购部,价值损失初步估计有三万多元。现在人赃俱获,只好麻烦老板娘走一趟了!”

芳芳当场否认:“我根本没收过电缆线,这根电缆线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店里的。”

许克无奈,只好眼睁睁看着妻子被拉上警车,自己象只病猫般伸手把店门给关了。

芳芳被关了,许克只好向公司请假照看孩子,接送还子小富春上幼儿园。

芳芳在看守所里传话出来,她是被冤枉的。她回想可能是别人栽赃陷害,那个贼可能就是“勾 子”。后经许克四处打听,得知那个贼样的家伙根本没去坐牢。许克咨询了律师,律师明确地说:“销赃是牵连犯,既然做贼的都没关,此案可能有问题。”

许克聘请律师提前介入。

律师确认后,依法书写了法律意见书递交给了宜阳区公安局法制科,还附了一给区人*工委。后经查实芳芳完全是手人污告陷害,芳芳被无故关了七天。

许克心存疑虑,估计跟公司的势力有关,但不感告诉芳芳。

这些天以后,芳芳没精打采,象是得了一场大病,萎靡不振。还好旁人没有小视芳芳,刘经理也鼓励芳芳要打起精神,好好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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