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晔道:“干!”
说完,也不等李晔举杯,她仰了脖子。喝了半天,没倒出一滴酒,岐王顿时脸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酒杯,拿起酒壶尴尬道:“忘了斟酒了。”
说完迅速给自己倒满一杯,跟李晔再次示意了一下,仰头喝得干净。
看到岐王这副模样,李晔忽然笑了,嘴角的弧度虽然不大,但好似洒落了一缕灿烂春阳。
他算是看出来了,岐王虽然性子粗野,受不得拘束,但只要自己信任她,无论什么样的重担,无论这件事对她有多么难,她都会甘之如饴的接受下来。
李晔记得李岘说过,人活在这个世,首要的事是坚持自己的原则,那样人生不会走偏;但如果没有碰到一个,可以让自己打破原则的人,那人生会留下莫大的遗憾。
李岘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追忆。
一生为人处世,最是讲究规矩,最是堂堂正正的老安王,也有“强抢民女”这种往事,并且为此骄傲了一辈子。
李晔在穿越前,还看过一个小故事。
一个小女孩说她喜欢一个小男孩了,她的长辈笑话她,屁大点孩子哪知道什么是喜欢,这小女孩说,我是最喜欢干净的,但是他脸脏乎乎的,我也不讨厌,我最讨厌胖子了,可他胖乎乎的脸,我却不觉得丑,这是喜欢啊。
眼前的岐王是这样。
李晔没有留宿岐王府。
岐王估计是太过高兴的缘故,酒喝得多了些,烂醉如泥的呼呼大睡过去。
李晔在确认她不会有什么意外后,吩咐了丫鬟好生照看,自己一摇三晃的,走着回到了安王府。
这个时候,李晔不得不佩服岐王,对方把岐王府选得离安王府这么近,实在是明智得很。
一路走回安王府,李晔不仅没有变得清醒,反而晃荡的更加厉害。
刚刚进了门,眼见李晔在台阶一脚踩空,有摔倒的危险,影子一样的大少司命连忙出现,一左一右将李晔稳稳扶住。
不说什么堂堂安王了,一个阳神真人要是走路都会摔倒,那也太没面子了些。大少司命都是懂事的好丫头,自然不能让李晔出这个丑。
搀扶醉酒的人,是个技术活,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
一般关系不近的,即便是搀扶着,对方要摔倒的还是会摔倒,因为一旦正经搀扶起来,那是亲密接触,胸大的女子尤其如此。
这得很有奉献精神才行啊。
拥有这种奉献精神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李晔是很清楚这个道理的,在地球的时候,他每回喝酒喝多了,需要女同事搀扶的时候,都会着重注意一下对方的姿态。
一旦发现自己心仪的女同事,竟然不认真搀扶自己,基本心凉了大半截,两人之间也算是彻底没事了。
这当然不是最痛苦的。
要是发现恐龙埋怨美女不会扶人,要自己过来帮忙,李晔会立马清醒过来,脚步不慌了,蛇行步也不走了,腰杆挺得笔直,表示自己是战场都行,绝对不需要旁人帮忙。
至于这个时候,恐龙看他的眼神,是不是和他看美人的眼神一样,那不是李晔会去关心的细节。
少司命很会照顾人,恨不得把李晔背到背后,一溜烟儿直接飞回屋子,给他丢到床。
大司命不同了,神色认真,眼神郑重,好像在做针线活,李晔要是能绕着安王府转几圈,那才最好。
“哎呀,我忽然肚子疼,估计是晚饭吃坏了,你送殿下去休息,我先走了。”少司命也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说了这么句话,也不等诧异的大司命反驳,不见了踪影。
堂堂阳神真人,竟然会吃坏肚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话明显不是对李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