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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3 / 4)

出来的奢华气度,就算还是个连法杖都拿不动的的小孩子都带着来自青之一族的赫赫威势。

其实青歌对你也是真的不错,是那种几乎要把心肠掏出来给你的那种好,却又不让你知道。你是马尔斯送来的质子,本来只需要随侍青族少君侯身侧就好,可是看着你满含渴求的炙热眼神,她向教师们苦苦求情,从此她所有的老师门下都多了你这个挂名弟子。

你刚一脚迈入法师的大门,正是贪多嚼不烂,不晓得天有多高地有多厚的年少轻狂的年纪,在你暗搓搓就想要那龙骨长杖却被灼伤昏迷的时候,是谁救了你?

青歌生平第一次哭,可就是给了你啊,塔斯克。她那些年里还没有受金气侵袭,尚留有一头火红色长发,那些鲜艳的发丝就这样被眼泪打得湿漉漉贴在你的脸上,那个年少懵懂时就已经尊贵无匹的少君侯哽咽着说,你不要死,你不要死啊塔斯克。

连你都走了,谁来陪我?

你昏迷三天三夜醒来的时候,知不知道是谁在你睁开眼睛之前一直陪在你床边,紧紧握住你的手?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受了龙骨法杖的冲击你还能安然活下来,到底是谁引走了那些几乎能将人灼烤至死的金气?

你自然不知道啊。你只知道什么?

父亲和长老的叮嘱,每月隐秘的飞鸽传书。青族权势如日中天,这是不给我们活路啊孩子,你堂堂一个七尺男儿,就甘心这样在青族掌权之下苟且偷生?你心里想着不行我不能背叛青歌,可是画面转眼一转就成了青歌微微吊起眼角看你的脸,豆蔻年华的少女袭承了来自绿野一族的容貌,就这样略略带着嫌弃看向你说,你不够强,做不了我的丈夫。

什么叫鬼迷心窍?这就叫鬼迷心窍。

你攀折了一枝初春粉桃揉碎在掌心,想。

——是你逼我的。少君侯,我都这么喜欢你了……是你逼我的。

所以无怪后来青歌几乎是肝胆俱裂地控诉你道,塔斯克,你这条养不熟的白眼狼!

你们本来可以在一起的,本来可以相互扶持着走完这一生的。只要你耐得住挑拨,只要青歌没有那么骄矜自我,只要你们在当时再多信任一点对方,纵使没有爱情,你们也能相敬如宾。多少贵族夫妇不也这么扶持着过来的么?

可是晚了啊,一切都晚了。从你在入学的时候当众甩了青歌面子,就等于宣告了马尔斯和青族的彻底决裂,你们隔着拥挤的人潮和炙热的火龙遥遥对望,台上台下两重天,此时彼时再无少年。

直至多少年后你重返故地不见故人,却在青族密存的房间门外听到了当年旧事,一瞬间那个本来就不是很牢固的感情枷锁就被瞬时间冲破了,回忆的浪潮呼啸着咆哮着引起海啸,将你的内心堤防一瞬间冲的溃不成军。

时至今日,你不得不承认……

当年的青歌,对你是真的好。

你在青族大门前长跪不起,可是那个高高挽起赤金色长发的女子已经再也不愿见你。她只是派华色将你的旧物还给了你,绝口不提重修旧好一事,信任和爱对她来说本就是奢侈品,你辜负了一次,怎么还敢奢求第二次?

就算你不知道,可这就能成为背叛的理由么?

后人都道你塔斯克·马尔斯才是当之无愧的奠基七子的后继人之一,你尸骨无存地打开了封存千年的巨石法阵,稳定了根源,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名字就应当被镌刻于英雄碑。可是你当时泪流满面地向诸神的幻象祈求了什么,你交换了什么,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挚友,吾爱!你是我梦中挥之不去的轻粉薄红,是我情窦初开时最苦涩最甜蜜的懵懂,请原谅我年少时的背叛,请将目光重新投回我身!只要你再看我一眼,我便愿欢喜地死去,再无遗憾!

——我要抵达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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