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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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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子恍然大悟,由衷道:“父王明见万里,儿臣远远不及。有先前秦国储君送过来的半块玉佩为证,陈密使的身份当无可疑之处。得这样一位高手相助,田单那奸贼的图谋定然无法得逞了。天佑父王,天佑我大齐啊。”

齐王微微一笑,对于儿子拍过来的这个马屁显得颇为受用。凝声又道:“人才难得。陈密使这样的人才,更加万中无一。若能为我齐国所用,好处将是数之不尽。王儿,这几天你尽量和陈密使亲近亲近,看他喜欢什么,便尽量投其所好。即使不能拉拢得他叛秦归齐,但能够和如此高手打好关系,总没有坏处的。”

二王子恭恭敬敬答应了。想了想,忽然喜道:“陈密使身为习武之人,对于神兵利器必定喜欢。我瞧陈密使似乎不擅长剑法,反而精研枪矛之术,儿臣库藏内就有一杆宝枪,正好拿出来奉送给陈密使。”

齐王颌首道:“正是如此。王儿你能举一反三,胜过你大哥太多。咱么齐国这江山,若能平安交到你手里,寡人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时分,陈胜准时起了个大早。才刚刚更衣梳洗完毕,那名齐王身边的宦官便跑了过来请安,并且命下人送上丰富早点,殷勤服侍陈胜进膳。待得陈胜吃完之后,那宦官方才小心翼翼地传话,道是二王子请陈密使前往相见。

来到二王子的寝宫,二王子亲自出门迎接。随即引领陈胜来到他自己的私人书房。书房之内摆着个长方型锦盒,其中也不知放了什么。二王子却也先不忙送礼,嘘寒问暖了好几句之后,方才动问道:“陈密使,昨天你打败仲孙玄华,所用的是长矛。看来陈密使精研枪矛之术,对么?”

陈胜是洪门弟子。洪门武学博大精深。拳脚功夫不论,单讲器械,就有棍术、板凳功、大关刀、双龙拐、八斩刀等等多种。而陈胜下苦功最多的,当然要数六点半棍。这套棍术本来就是从马上枪术演化出来的,所以同样可以改用枪矛施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说陈胜精研枪术,也不算什么大错。

陈胜对此并无讳言,随口直承其事。二王子大喜,当即把面前的锦盒向陈胜推过去,欣慰地道:“那就好了。陈密使这次入齐办事,身边似乎并未携带兵器,有诸多不便。恰好小王的武库里面收藏着一杆好枪,可惜无人使用。这次正好赠予陈密使,就当是小王的一点心意了。还请陈密使千万别推辞才好。”

既然身为练武之人,好兵器那个不喜欢?带着几分期待,陈胜更不客气,立刻就接过锦盒打开。却见盒里躺着两截光泽照人,隐见螺旋纹样的精钢枪杆。原来此枪与众不同,赫然竟可以随意进行分拆和接合。非但构造上极尽巧思,携带起来更加方便之极。

陈胜拿起这两截枪杆,将它们相互接合起来,立刻就变成了一柄长约丈半(两米左右)左右的沙场利器。这却属于步战之枪,并非马上枪。他长身站立,手持钢枪左三右四,前五后六地耍了几下枪花,只觉此枪轻重长短,无不合意。枪身虽为钢铸,但硬中带韧,极具弹性,确属难得一见的精品。枪刃处则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单看外表,已知定是杀人不见血,足以洞金贯石,无坚不摧。

这么好的枪,哪怕使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工业技术,也未必能够铸造得出来。以战国时代的技术水平竟可成功,可见此枪实是无价之宝,千金难买。陈胜越耍越觉爱不释手,当下向二王子微微一点头,极罕有地流露出几分笑意,道:“多谢相赠,那陈某就却之不恭了。”

二王子见陈胜收了礼物,不由得更是欢喜。笑道:“都是自己人,何必太客气。陈密使既然喜欢,那便再好不过。对了,此枪并非无名之物。你看看枪身,那里铸刻得有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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