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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部分 (1 / 5)

支军队冲锋,那不是杀敌,是自杀。

只有一次冲锋的机会,只有一次雪耻的机会。

阿土罕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与前程冒险,所以,他重新整合了一支步军,以精锐为主:女真人五百,契丹人三百,汉签军二百,合计一千。重铠旁牌,弃弓矢长兵,人手短斧弯刀、骨朵铁锏,全是利于攀附作战的短兵。与第一次冲锋时士卒的兵器配备相比较,更有针对性,也更为充分。

这支新组合的千人队,都是胆大凶狠,对功勋财帛极为热切之徒,其中正兵的数量,就超过七百,只有不到三百是阿里喜。这支千人队的战斗力,当真不可小觑。

在令人气血下沉的低沉号角声中,脸上血迹宛然的阿土罕站在队伍前方。这回他换了一把柄长三尺的骨朵,蒜头(锤子)足有婴儿脑袋大小,份量怕不有二十斤。这种单双手都可以使用的重型兵器,可以轻易将一匹马爆头,也可以将重铠下的**,砸成肉糜。

一千人,排成三排,再加上后面扛飞梯的百余役夫,列成一个横向三百人的长蛇阵。各排之间,间隔十步,迈着震憾大地的步伐,压向车城。

在狄烈的瞄准镜头里,那宛若近在眼前的一长溜黑亮的皮盔,在阳光下点点泛光的铁叶,镞亮的兵刃精芒,都带着一股千军悍敌的强大压迫感。果然不愧为金西路军的精锐啊!那股凶戾的杀气,几乎凝聚成形,凌肌砭肤,激得人汗毛炸竖。

狄烈不敢确定,如果没有这铜墙铁壁般的车城环护,四旅与七旅,这些只训练了三个月,首次上战场的新兵蛋子,会不会乱了阵脚。还好,这种假设,在拥有战车防御与车城战术的混成旅,不会成为现实。

金军已逼近车城二百步,位于子城中军,望楼侧方的炮击区,向中军望楼打出旗语,请示是否做炮击准备。

狄烈放下瞄准镜,轻轻摇头,对传令兵道:“停止投掷。”

狄烈对金军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应对飞弹器的方法,还是颇为激赏的。的确,排成这种横向长列阵,若投掷霹雳弹的话,要么投过头,要么投不到。即使计算精确,正好让霹雳弹落在三排敌军正中,其杀伤力,也远不如之前那样,雨点般落到密集的敌阵中可怖。

既然已预计到杀伤效果不乐观,狄烈也不会死板地非使用飞弹器不可——嘿嘿,排成横向长队。的确可有效避免霹雳弹远程打击……只是,阿土罕啊阿土罕,你绝对料想不到,我天诛军火枪射击,乃是扇形打击,横截面越大越好,你真是来着了……

距离车城百步了!阿土罕深吸一口气,蓦然吐气开声,声如裂帛:“冲上敌城,富贵在手!退后一步。利刃断头!杀——”

“杀——”

上千金兵。怒吼如雷,潮水般向铁城“淹”去。

当跑得最快的一个金兵,一脚踏过标志着五十步射距的红色警戒线时,车城里响起一通令人心跳加速的战鼓声。之后。战场上密如串雷的枪声。就彻底掩盖了金军的呐喊与沉重的脚步声。

枪声、白雾、赤焰、红血。交织成一片血与火的战场。

冲锋的金兵纷纷倒下,但没有一个人敢踌躇不前,全玩命向前冲。“同命队”可不是闹着玩的。冲锋不一定会死,但犹豫一定会——身后队友的刀斧,绝对比敌人的子弹更快、更致命。

狄烈从瞄准镜里看得清楚,首轮二百发子弹打击,效果不太理想。除了距离的因素外,金兵的旁牌与重铠双层防护,也是重要原因。

第一波弹雨,大半击中旁牌,旁牌固然被洞穿爆裂,却也抵消了大部分动弹。余势未尽的弹丸击打在人体时,又再度被缀铁叶的牛皮重铠阻挡,纵然弹丸再接再厉,穿透铠甲,也是强弩之末了。只有一部分被直接击中头盔或四肢的金兵,悲鸣倒下,但人数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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