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怕是在京都要传的沸沸扬扬了。
老奎奴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要有鲜血,血族的自愈能力就能飞快恢复他折
损的躯体经脉,当然,老奎奴知道,格里菲利的自愈速度是他的几倍,这也是这
位血族亲王百思不解的地方。现在老奎奴之所以没有出去寻找格里菲利,那是因
为那群血族仍然在京都附近盘恒,而对这些暗黑种族深恶痛绝的神圣教廷,这次
的态度却相当暧mei。
…………
绝望早已被麻木替代,信心在永无休止的翻山越岭中变成了耐性。两耳之间只剩
下野兽的吼叫声和风声,就连鹳鹊那清脆直入灵魂的鸣叫,也没有了初闻时的婉
转,变得乏味而聒噪。
格里菲利在比利犹斯群上山中已经转了一个月,他甚至都记不住自己多久没有说
过话了,是二十天,还是而是二十五天。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格里菲利还
活着,每天饥一顿饱一顿,像个植物人一样重复前一天的动作。
怪病并没有因为他在经历磨难而退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格里菲利在全身张烈
血水横流的同时,他还能跑路。
天,又暗了,天,下起了雨。
雨水冲刷在他的身上,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趟血水,格里菲利回首看了眼身后,他
想要苦笑,可是他想了很久,也很难用脸型把这种情绪表达出来。
我还算是人么?
格里菲利低头看着赤身裸体满身血红的自己,在他皮开肉裂的胸前,有一点蓝芒
挣脱了血红的束缚,在一闪一闪,发着荧弱的蓝芒,就像他孤寂路上的一盏灯塔
,总是在他最压抑的时候提示他,要坚持。
所幸的是体内的眼睛忠实的提醒着他,那里有危险,那里不能走。但是随着格里
菲利在比利犹斯山脉中逐渐深入,威胁几乎无处不在,到处都是有领地意识的强
大野兽,在身后敌人锲而不舍的追击下,他能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少。
就在这一个月中,格里菲利已经不止一次找到机会想要扯开仅剩的两个傀儡,但
是每次都被眼睛用强烈的意识阻止下来,不管怎么说,格里菲利对这只眼睛的相
信程度都超过了自己,或者说,眼睛让他这一个月来他既没有没身后的敌人截杀
,也没有被填了野兽的肚子变成一脱粪便。
身后淅沥的雨声中,传来一声人类的惨叫声,这一瞬间,格里菲利似乎找回了忘
记多日的冷笑,并把他绽放于侧脸,这是离开水潭后,他听到的第二声惨叫,那
么,后面还有几个,一个,还是二个,抑或更多。但是他们对危险的感应全凭精
神力,比利犹斯群山中越是实力强大的野兽,越是会隐藏气息,他们可没有格里
菲利体内眼睛那样可以预知危险的存在,所以格里菲利所要做的是,就是带着他
们绕圈子,绕的身后再没有一个敌人为止。
再也不敢前进的双方,都很小心在野兽领地的边缘兜着圈子,就像在一个有着无
数条小巷的迷宫穿行一样,只要脚步不停歇下来,就注定会有相逢的一天。
就在双方的毅力快要消磨光的时候,这一天终于到来,三个月后,站在无路可走
的格里菲利面前的维塔斯,再一次历史性的证明了冤家路窄。
维塔斯在经历了连续尽几个月的丛林生活后,胡子拉碴的他已没有了往日俊朗的
神采,身上的黑袍和皮夹更是被丢弃了多时,只用了一块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