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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5)

是没有办法,还有其他的工作要做!就连你们的专案组长董建国也只是挂个名,等其他工作做好了,再安排到专案组来。”

本是块难啃的骨头,如果连人手都不够,侦破的难度就更大了!

“我相信你邓法医的能力,一定会完成这个任务!”马自行看看我,然后又转头对林显著说,“如果换了别人我反倒不放心!”

林显著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但愿不会让领导失望。”我感觉到了压力。

“案卷资料在董建国那里,从今天起由你拿卷主办!”潘云说道。

随后,董建国拿着一大叠的材料走了过来,把案卷移交给了我。他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悄声说道:“邓法医,立功的机会到了!看你的啦!”

见他阴阳怪气的样子,我懒得理会,拿着案卷回到办公室。

我把李智林叫了过来,把情况眼他说了,俩人便开始研究案情。

人少有人少的干法,我们打算从之前的调查情况入手,找到案件的疑点。

这是一个七年前的杀人案,死者一男一女,一天早晨被人发现躺在市区大街的一座房子里。男的是房子的房东,女的是在一楼铺面做服装生意的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的身上中了两刀,其中一刀插中了心脏,失血过多而亡。

而男子的死则显得很蹊跷!——没有外伤,没有反抗的迹象,尸表症状是窒息,但却没有找到窒息的原因;呼吸道、消化道上有很多表皮出血,符合中毒的特征,但是在他血液及胃内食物的化验报告中,却没有验出毒物的成分来!

在前期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侦查人员认为凶手的动机是谋财害命,而且与死者相识。在排查了死者所有的关系人后,只在女死者的丈夫身上发现疑点!然而据此把他定为犯罪嫌疑人却不符合常理,因为按照法律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对于丈夫来说,妻子的财产就是自己的,有什么理由需要谋财呢?于是又有人提出内有隐情,或许与情有关。

这也是受害人家属一直以来持有的观点!

有时关系最亲密的人反而最容易受到怀疑!在旁观者眼里,这种貌似阴险恶毒、最让人绝望的假设,在案件侦查中却是最常用到的,是侦查员们必须经过的一道侦查程序。

这使我想到了“上访刘”的案子。“上访刘”叫刘卫国,是二十二年前公安机关调查的一个犯罪嫌疑人。二十二年前的一天,老刘和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第二天妻子就失了踪。七天后在他家后面的山塘里浮出一具女尸,经人辨认就是老刘失踪的妻子。于是老刘成了杀害妻子的嫌疑人,被公安局关押审查了一个多月!在被关押期间,老刘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杀了妻子。

“夫妻俩哪有没吵过架的?牙齿还有相嗑碰的时候呢!但是有几个人因为这样就去害一个跟自己同床共枕过的人呢?谁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在问答侦查人员提问时,老刘曾经这样解释他和妻子的关系。当然,他这样的理论也并不能说明,就真的不会有人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只不过,没有证明他杀人的证据而已。

一个多月后,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老刘杀了人,公安机关只得释放了他。这其中的“只得”两个字,是别人向我叙述时说出来的,其实我并不赞成用这样的词来描述一件事。好像真的发生了某件事,只是不得已当它没发生过一样!这样是对这件事的不公正,对被“只得”的人也不公平。

在释放的时候,有人对老刘说:“放你不是说明你没有杀人!只要我们找到证据,还会来抓你!因此你必须考虑清楚,有什么没有说的及早向我们如实交待,男子汉敢做敢当,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刘后来说,听到这句话时,他才明白自己并没有洗脱嫌疑。于是他开始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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