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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军帐周围走了几圈,凡是见了我地士兵都恭敬中带着三分亲热,我可是他们大王的兄弟,而且拜我所赐今晚有肉吃——这就是史上有名地“跟着我有肉吃”。
我还在大帐后面找见一个老伙计:兔子!它正在草地上随便地啃着,笼头和马鞍什么都没戴,一身黑亮的皮毛闪闪发光,悠闲得像谁二大爷似的。我走过去摸了摸它的鼻子说:“还认识我吗?”这畜生居然优雅地点了点头,然后亲密地蹭了蹭我的手,我搂着它的长脸笑道:“嘿嘿,那我还叫你兔子。”这一下可戳了兔子的痛处,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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